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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陀法院在一案中10天将2300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时间:2018-12-08 18:16:22  来源:中新网上海  作者:

    中新网上海新闻12月7日电(王子涛)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法院)在执行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审执兼顾协调配合、抓住机会一鼓作气,仅用10天就将2300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帮助被拖欠工程款多年的民企“满血复活”。

    2012年4月,原告某装饰公司承包了被告某房产公司的商业广场外墙工程,工程内容为14栋楼房的石材幕墙工程。

    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被告不但多次变更图纸导致原告停工近七个月,而且始终未支付工程款及补偿款,原告遂起诉至上海普陀法院。

    上海普陀法院审理后于今年5月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今年11月初二审维持原判。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相应义务,原告申请执行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主动与审判庭主审法官就案件具体情况、被执行人公司现状、执行可操作性进行积极沟通。

    据了解,被执行人企业运行良好、现金流充沛,而申请执行人系民营企业,现面临近百万元员工工资要发放、上千万元工程款及供应商原材料费需结算等急需用钱的迫切情况,财务压力巨大,一旦资金链断裂,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结合该案涉及拖欠众多劳动者工资情况,当前又正值年终岁末,该案经执行风险预评估为敏感案件。“我们必须做到审执无缝对接,将2300万元快速、妥善执行到位,全力帮助民企兑现权益、缓解资金压力。”执行局长荀为华对执行该案的执行法官黎金娣郑重说道。

    经过审执部门充分沟通,执行法官还掌握了重要信息,该案在起诉前,法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部分银行账户已做了保全,但保全金额仅几十万元。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又第一时间动用“总对总”查询机制,查明并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所有银行账户,总计冻结被执行人600余万元,导致其日常经营进出账目困难,为推进该案后续执行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总执行标的有2300余万元,余下1700万的执行款差价怎么办?执行法官黎金娣决定“开门见山”,直接找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说明利害。

    冻结被执行人账户次日,执行法官黎金娣迅速约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她首先向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释明:“判决已经二审终审生效,履行生效判决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而且每拖延一天,都会给被执行人带来利息损失。”

    看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并不打算配合,黎法官继续说道:“你公司目前所有账户被冻结,资金只能进入不能流出,到了年底,你们需要收付款的业务也很多,这样下去你们自己的经营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想到冻结账户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开始有所犹豫。

    黎法官抓住机会趁热打铁:“你们公司有经济实力,且在业界享有盛誉,如不配合执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以及还会受到一系列执行惩戒措施,届时,你们不仅商业信誉有极大负面影响,还将面临工程招投标受阻、银行贷款困难的窘境……”

    经过黎法官反复晓以利害,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权衡再三,终于回心转意,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并当场书面承诺全额支付所有款项。

    日前,2300万到达了法院账户,黎法官即刻办好手续发还申请人。申请人激动地感谢执行法官:“谢谢黎法官为我们雪中送炭,帮我们度过了难关。”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经营资金压力巨大,一家民企遭遇“失血”2300万元,又面临数千万资金需要支付,如果执行不及时,足以让其“休克”。该案的“火速”执结,不仅救活了一家企业,更让企业背后数百名员工拿到了血汗钱,确保了社会稳定。

    此外,案件的迅速执行,集中体现了上海普陀法院为民企健康发展和持续服务保障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的不懈努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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