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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话全国人大代表李燕:“为救护车让道”靠点赞不如靠制度

    时间:2018-03-06 00:00:00  来源:央广网  作者:

    央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记者王晶)每当在路上开车,只要看到周边有救护车一闪而过,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总裁李燕总会让救护车先行,同时也在心里为病人捏了一把汗,甚至有些担忧。“因为执行任务的120救护车分秒必争,一旦路上出现部分车辆不让行的情况,就会造成救护时间的浪费。”所以,今年两会期间,李燕便带来一则关于《畅通救护车“生命通道”建议》。

    今天下午,李燕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呼吁说,建议在救护车上安装摄像头,对拒不让行的私家车进行拍照,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必须明文规定进行严厉处罚。而对以上建议的落实,她显得有些急迫,今年,她还打算拍一部关于礼让救护车的公益广告。

    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总裁李燕接受记者采访央广网记者王晶/摄

      现状

      部分车辆遇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拒不相让

    记者:结合自身的经历,您为何会提出“给救护车让道”的建议?

    李燕: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车主一旦遇到120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就拒不相让,甚至挤占应急通道,平时遇上这样的车主,我都会感到很气愤,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我们是做医药行业的,本身就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医病救人,心里会有一种强烈的救人情结,所以,当听说因为时间耽搁而导致不治身亡,而不是因为医术或者医药不行,我就特别接受不了。

      记者:目前在国内车主主动为救护车让路现象并不普遍,可能面临哪些困境?

    李燕:现在在民众的传统印象里,还尚未将120救护车与110警车、119消防车同等看待,而对于救护车“避让与否”取证也有些困难。另外,通过媒体报道,我们也总能听闻一些关于救护车与车主之间发生的争执事件,现场争议不断。而这些都需要制度上的约束与管理。

      记者:有时我们会看到“私家车礼让救护车”的相关新闻火爆网络,您怎么看待?

      李燕:今天我还看到,一段发生在浙江诸永高速上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很广。视频中,原本堵在隧道内的车辆突然一齐让道,为紧急送医的救护车开辟了一条生命通道。可正因为礼让救护车这种行为尚未形成一种民众常态化的习惯,所以一旦在网上看到有关私家车集体礼让救护车的“暖新闻”,才会显得可贵。

    但是,这正折射出社会对礼让行救护车制度缺乏约束的表现,民众的这种自觉意识还尚未形成。

    观点

      “为救护车让行”靠点赞不如靠法律约束

    记者:我国在车主为救护车无条件让路方面,是否有明文的法律规定?

    李燕:现在部分人提到“礼让救护车”,有时会出于道德层面去约束自己,但其实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它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另外,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也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让行,不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一次要被扣3分。

    当然了,处罚是一种刚性的监督制约手段,。像刚才咱们谈到的那样,现在民众自觉避让救护车的意识还需要加强,我想希望通过媒体,多开展一下这种理念的宣传,不断在人们心目中强化这种正向意识。

      记者:如今部分司机法律意识淡薄,加上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如何才能不让法规成为“纸老虎”?

    李燕:我们现在也不能完全归责于部分司机“缺乏爱心”“没有道德”等,还应更加关注是否应该建立礼让救护车的制度约束,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及良好的社会风气。

    比如,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制定明确具体而严厉的处罚标准,制定明确的避让规则和操作方法,加强驾校培训中避让意识和技术的学习,明确社会车辆的免责条款等举措需要加快推进,当然具体细则落实还需要时间。

      建议

      将礼让救护车列入文明城市考核指标体系

      记者:目前,全国范围内是否有关于救护车避让方面的尝试值得借鉴?

      李燕:我早些年在意大利时,见到其城市街道并不比咱们国家的宽甚至很多地方的街道都很窄,但一旦有救护车来,路上的车辆都会很自觉、很有秩序地避让,让救护车很快通过。

    据我了解,目前,在我国的深圳、福建福州、江苏南京等地,已开始尝试建立关于救护车避让方面的相关制度。比如,深圳启动“无忧避让”免罚系统,但对于超过设定时间不避让的,将作为违法信息录入执法库,依法予以罚款300元,扣3分的处罚。

    再比如,去年10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启动“敬畏生命 无忧避让”行动,新研发的“智能行车记录仪”在济南市急救中心下属的75部急救车上投入使用......等等,这些都是很值得借鉴的。

      记者:对于畅通救护车“生命通道”,您还有哪些更好地建议?

    李燕:我一直在建议要求每一辆120救护车前安装摄像头,对插队、截、不让路给救护车的车辆进行取证,相关数据共享给交管部门作为处罚的证据。现在,我国部分地区还规定,为救护车让路闯红灯交警部门不受处罚,这些规定都是很有效的。

    另外我也特别建议,将畅通救护车“生命通道”列入文明城市(单位)考核指标体系。但从制度到观念,礼让救护车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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