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重庆出台“鸿雁计划” 海内外研发科技人才最高获200万奖励
  • 重庆出台“鸿雁计划” 海内外研发科技人才最高获200万奖励

    时间:2017-04-18 00:16:31  来源:  作者:

    中新网重庆4月17日电 (记者 钟旖)记者17日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鸿雁计划”),面向海内外吸纳研发科技人才。

    “鸿雁计划”适用于重庆现有企业引进或者来渝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法人化研发机构)的直接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研发类科技人才。该计划入选人才要求严格,要求原则上应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机构、世界500强企业学习或工作经历,且应与引进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与引进区县签订3年及以上的落户协议。

    “鸿雁计划”将入选人才分为A、B、C三类。A类主要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重大技术发明成果或重大新产品开发成功经验,能为重庆企业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且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2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1%的研发类人才。

    B类主要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工作期间主持过研发项目并成功实现商业化,能够在重庆领衔企业核心攻关项目或解决核心技术难题,或在同行业优秀企业高级管理、研发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5%的研发类人才。

    C类则是指掌握某行业、某领域特殊专长,对重庆企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或在同行业优秀企业中级管理、研发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50万元至100万元,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10%的研发类人才。

    “鸿雁计划”明确了人才奖励标准,对于现有企业引进的人才,参照人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一定倍数确定;对于从事科技创业的人才,可实行定额奖励。奖励分三年发放,且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A类人才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

    “鸿雁计划”还释放了系列政策红利,明确指出对赴渝创新创业的人才及团队,在科技奖励、项目资助、股权激励、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职称认定、创业扶持等方面将按现有政策给予重点支持。此外,当地还将建立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奖励兑现及个人赴渝相关事宜代办协调等服务,包括创业服务、居留签证、落户、配偶子女就业、医疗服务、子女入学等等。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