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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加强住宿经营企业及网络平台监管 严打“刷单炒信”

    时间:2017-11-15 15:07:10  来源:  作者:

    云南加强住宿经营企业及网络平台监管严打“刷单炒信”

    图为新闻发布会。 王艳龙 摄

    中新网昆明11月15日电 (王艳龙)记者15日从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将加强对住宿经营企业、网络平台运营商的监管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并严打“刷单炒信”行为。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表示,“11・11”央视曝光丽江客栈事件,反映出旅游经营者还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给云南旅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问题的整治,11月13日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宿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旅整治办〔2017〕11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住宿经营企业、网络平台运营商的监管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11月11日,媒体报道了丽江古城“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和“亲的客栈・丽江水墨印象店”两家客栈的美团电商业务存在“刷单炒信、自己写好评、差评随意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到该舆情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将“11・11”舆情相关信息通报丽江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调度指挥中心,要求迅速对客栈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通报处理情况。

    同时,由省工商局、旅游发展委员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前往丽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跟踪督办案件调查处置情况。

    11月11日,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媒体曝光的“刷单客栈”古城区私奔度假客栈、古城区良辰美景客栈分别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某某(古城区私奔度假客栈负责人)自2016年6月起,李某某(古城区良辰美景客栈负责人)自2016年4月起,分别使用“亲的客栈・丽江水墨印象店”和“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的名称在美团网开展客房销售。通过网络刷单、删除差评等方式提升客栈在美团网上的排名,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获得网络订单,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属于用网络刷单的方法,对客栈服务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且因当事人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于某某(古城区私奔度假客栈负责人)、李某某(古城区良辰美景客栈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虚假宣传行为。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晗表示,事件曝光后,工商部门还约谈了美团相关负责人。“刷单炒信”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已经成为网络经营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法之一。该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下一步,云南将强化信用监管,严厉打击“刷单炒信”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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