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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宁县获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时间:2019-01-10 16:04:40  来源:  作者:

    原标题:华宁县获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12月12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华宁县名列其中。至此,华宁县已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省级生态文明县、省级城市设计试点县等殊荣,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实现全覆盖,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数量占全县乡镇数量的60%,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华宁特色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

    早在2004年,被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为第九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时,华宁县就启动了系列生态创建工作。在“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指引下,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华宁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全过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和政协监督支持、环保统筹、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生态文明创建新格局。该县始终把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创建步伐的保障,先后编制完成《华宁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规划》《华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及相关实施方案,是全省首个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2016―2020)》编制并通过技术审查的县(区),并将生态创建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17年占比为22%。

    该县始终坚持基础设施先行,构筑生态美丽家园。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按照“做精县城、做特集镇、做美乡村”的思路,狠抓县城棚户区改造、“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增绿添色、点亮华宁”等工作,加快县城提质扩容步伐。深入实施“美丽乡镇”规划建设,抓实镇容镇貌整治、集中供水配套、公厕改造等工作,打造“产业发展、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特色集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七改三清”和“拆危房、除闲房、腾空间、建新村、换新貌、奔小康”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实现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齐发力、双推进。

    在绿色发展的理念下,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华宁县提出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三张牌”,着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工业转型升级、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坚持保护治理并重,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狠抓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让华宁空气常新、水体常清、环境常净。同时,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不断创新环保宣传教育方式,充分调动起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

    目前,华宁县生态乡镇创建实现了全覆盖。2012年,华溪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2013年,通红甸乡获“省级生态乡镇”命名;2018年,盘溪镇获“省级生态乡镇”命名,宁州街道、青龙镇通过国家生态乡镇考核验收待命名。全县共创建省级绿色社区7个、市级绿色社区12个,省级绿色学校8所、市级绿色学校25所,生态绿色创建走在全市前列。2015年,华宁县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重点县,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记者 李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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