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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远:岗位交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时间:2019-08-08 18:36:46  来源:  作者:

    原标题:开远:岗位交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开远市制定出台《开远市关于推进干部岗位交流的暂行办法》,对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乡镇(街道)未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干部进行岗位交流,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突出反向激励,采取城区向乡镇“下乡式”交流方式,对不想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严不实的干部,从城区部门、街道交流到条件艰苦的乡镇或承担重点中心工作的村委会回炉锻炼;突出正向激励,采取乡镇向城区“进城式”交流,对默默扎根乡镇,勤于履职、善于作为、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干部,采取顶岗方式,从乡镇调整到城区单位或街道工作;突出培养导向,采取城区单位向城区单位、乡镇向乡镇“对调式交流”,对长期在同一乡镇或同一岗位工作,经历较为单一的干部,在城区单位之间、乡镇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明确“提出初步人选、制定交流方案、集体讨论决定、办理交流手续”4个步骤。交流干部到岗后,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负责交流干部的日常考核,交流锻炼的干部每季度向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党(工)委、党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交流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接收单位、派出单位共同对交流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去留的重要依据。另外,干部交流锻炼期间,按规定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城区交流到乡镇、村委会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岗位津贴,乡镇交流到城区单位工作的停发乡镇岗位津贴,乡镇交流到街道工作的继续享受乡镇岗位津贴。

    此外,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单位“一把手”要主动担起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择优选派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进行交流历练。接收单位要将交流干部纳入本单位干部严格管理,并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交流干部思想动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宣传部门强化正面引导,形成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统筹,派出、接收单位具体落实,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通讯员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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