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山西新闻 > 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创富热情
  • 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创富热情

    时间:2019-11-01 00:00:00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作者: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成为区域经济重要参考依据
      ●作为中部省份,山西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的改善,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需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人物简介——

      黄文夫,中国经济传媒协会副会长,高级编辑,武汉大学经济系毕业,曾任经济日报理论部副主任、经济日报出版社副总编辑、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总编辑、中华工商时报总编辑、全国工商联研究室巡视员,著有《黄文夫经济评论选》《民营在中国》等。
      16年前,世界银行发布了第一份《营商环境报告》,引发了全世界对营商环境的关注。世界各国为改善各自的营商环境,进行了16年的改革。据《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改革以创造就业机会》披露,包括中国在内的119个经济体的政府在上一年共进行了264项促进就业、吸引投资和提高竞争力的改革。日前,针对正在进行时的山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经济传媒协会副会长黄文夫。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成为区域经济重要参考依据

      山西经济日报:首先请您谈谈什么是营商环境,它为什么如此重要?
      黄文夫:营商环境是指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各个环节)的一切外部因素。简言之,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包括要素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创新环境等。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营商环境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企业是社会生产和流通的直接承担者,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与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息息相关。因而,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决定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社会经济活动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企业要成为有效的市场经营主体,必须有一个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营商环境。
      世界各国早已形成共识:营商环境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营商环境的深化、完善和优化的程度,决定了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平。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而且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营商环境”一词,源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Doing business”项目。该项目始于2002年,旨在对各国中小企业进行考察,并对企业全生命周期内所适用的法规进行评估;通过收集并分析全面的定量数据,对各经济体不同时期的商业监管环境进行比较。自2003年发布第一份全球营商环境报告(Doing business in 2004),到2018年共发布15份评估报告。
      世界银行指标主要包括法治化、便利化两大维度,11项一级指标分为两类,一类反映监管过程的复杂程度和费用支出,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产权登记、纳税、跨境贸易等6项指标。另一类反映法治保障程度,包括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合同执行、破产办理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5项指标。
      对于中国营商环境的评价,世界银行仅在2008年的报告对中国的主要城市进行测评,其余年份报告只涵盖北京、上海两个城市。
      此外,中国相关机构近年来也把目光聚集在营商环境的评价上。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一是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
      二是由经济学家樊纲、王小鲁等牵头,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课题,分别于2011年、2013年、2017年三次发布的《中国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报告》。该报告基于对全国数千家企业的调查,对我国29个省份(不含台湾、西藏)的企业经营环境总体状况和各方面状况进行量化评价,从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行政干预和政府廉洁效率、企业经营的法治环境、企业税费负担、金融服务和融资成本、人力资源供应、基础设施条件和市场环境与中介服务条件等8个方面衡量企业经营环境。据2017年报告显示,上海、浙江、重庆、北京、天津、福建、广西、湖北、江苏、广东的企业经营环境位列全国前十(2017年度报告,采用的是2015年和2016年企业调研数据,未能反映近两年中央推动营商环境的最新变化)。
      三是2018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正积极构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等12个城市开展了首批试评价,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得到调整和修订。接着又在天津、重庆、广州、南京、三亚等10个城市进行第二批试评价。发改委评价体系除了对自然环境、人力资源、交通、教育、医疗、社保、基础设施等配套服务的考核,地方政府的办事效率也是关键指标。北京市在试评价城市中排名第一。
      四是有关机构以企业家为评价主体开展第三方评估,通过对万名企业家的问卷调查,进行了2018年度全国营商环境评价。评价参考世界银行的指标,围绕要素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创新环境等6个方面,并把世行指标体系没有涉及但企业高度关心的社保、消防、卫生、质检、安监等政府部门纳入评价体系。综合排名,上海市第一。
      五是由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中国经济传媒协会、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和第一财经研究院,继发布《2018中国省级行政区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之后,又于2019年5月联合发布了《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报告还公布了全国经济总量前100城市营商环境指数排名、软环境指数TOP10排名、硬环境指数TOP10排名。该评价将营商环境指数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分为硬环境指数和软环境指数。其中,硬环境指数占营商环境指数的权重为40%,具体包括自然环境和基础设施环境2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软环境指数占营商环境指数的权重为60%,具体包括技术创新环境、人才环境、金融环境、文化环境和生活环境等5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营商环境的改善,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山西经济日报:从全球范围看,中国营商环境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
      黄文夫: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尽管只选取了上海(权重为55%)和北京(权重为45%)作为样本城市,但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的营商环境获得显著提升。世行发布的2019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全球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中,中国较上年提升了32位,位列全球第46位,这是中国首次跻身全球前50位,并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显著的十个经济体之一。今年10月24日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又一次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2018年大幅上升的基础上,2019年排名再上升15位,位列全球第31名;在发展中国家里,已经处于头部位置。10年来,中国的营商环境排名,已经从“小步快跑”变成了“大跨步”。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进步,世行负责中国营商环境评估的高级经济学家——马钦博士评价说,“这得益于中国政府承诺的实现,以及立法人员、北京和上海地方政府的热情改革。”当然,从近两年中国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下滑的背景看,如果仅根据北京、上海两市个别办事效率指标的提高,得出中国营商环境大幅上升几十名的评价结果,未必得到企业家、老百姓和海外投资者的认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提醒国人:虽然有关国际组织把中国营商环境的排名,提升了30多位,但社会上也有呼声,营商环境改善得还不够,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倾听这种呼声,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的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来激发市场活力。各省市各地区形成了竞相改善营商环境的可喜局面。各地纷纷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企业办事便利度明显提升,相关运营成本有所降低。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超过2万家,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同比增长7.2%;全国新登记企业350万户,日均1.94万户,高于去年同期近10个百分点。民营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据统计,全国私营企业已经由2012年的1086万家增长到现在的3400万家;个体工商户由4059万户增长到现在的7700万户。民间投资占比连续5年超过60%。民营经济创新源泉激荡涌流,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为中国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良好态势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还有许多问题亟需解决,依然任重道远。相关调研表明,全国营商环境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一是要素保障与供给总体评价趋好,但要素成本走高问题突出。如劳动力短缺矛盾突出、物流成本持续上升、环保成本上涨、实际税负仍不堪承受等。二是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融资贵融不到资问题凸显。三是政务改善成效总体认同,不作为不落实、政策多变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市场监管改革初见成效,但信用建设仍然滞后。五是法治环境提升总体好评,但维权难维权贵仍是企业痛点。六是社会舆论环境改善得到普遍好评,但仇富心态仍然存在。七是创新环境仍存较大改善空间,企业创新面临多重制约。从某种角度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忽略了金融环境、人才环境、技术创新环境等方面,得下大力气进行深层次改革,进而建设透明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若要提振资本和企业的投资信心,必须持续不断地改善营商环境,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作为中部省份,山西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山西经济日报:据您观察,山西营商环境在全国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黄文夫:应当说,作为全国唯一的全省域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山西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下大力气,措施得当,颇有成效。比如按照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要求,山西提出了“三对”,即对标中央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的投资贸易规则;“六最”,即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在全国率先实施全省域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把政府服务承诺与企业信用承诺结合起来,使得企业办理手续缩减百分之八十,项目报建审批时间缩短一半以上,开发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可开工,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今年5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规定,从地方立法的层面为这项改革举措提供了法制保障。继辽宁、河北、黑龙江、天津等省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为推动山西营商环境加快迈入第一方阵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还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2019年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邀请山西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听取他们对拟出台的《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建议。
      作为中部省份,山西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从不同的机构所作的营商环境调研评价结果看,山西营商环境目前还没有进入第一方阵。比如万家民营企业评价结果显示,营商环境排名位于前10位的省份是上海、北京、浙江、山东、天津、江苏、广东、安徽、河南、福建等。中部六省中,湖北、湖南、江西、山西分别处于第11名、第12名、第18名和第22名。《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中,太原市位居100个城市营商环境第36名。我认为,由于目前尚无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各个评价机构评价角度也不尽相同,评价结果只是作为参考而已。
      另有一份关于山西“亲”“清”政商关系的研究报告认为,山西政商关系还存在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有些官员理想信念缺失、有些企业家不守法诚信经营、法治体系不健全、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都会影响到营商环境的优化。

    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需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山西经济日报:您对进一步优化山西营商环境有什么建议?
      黄文夫:说到底,我们所说的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是优化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如果我们把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民营企业的创富热情就会竞相迸发,山西一定会尽快进入全国营商环境的第一方阵。
      首先,继续加快政府改革步伐,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尽可能多地取消审批和核准,最大限度地给民营企业“松绑”。
      其次,充分认识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尤其加强政府的守法意识。对政府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10月23日,国务院对外公布了修改后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的空白,反映了中央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治决心。社会各界对公布的《条例》给予了高度评价。舆论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出台后,再一次向全社会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国家对于全面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目前,山西各有关方面应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司法环境的法治化,尤其是要抓紧建立评价制度和问责机制,以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随着《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颁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让政府和企业公开透明地打交道。市场和政府边界清晰,企业与政府行为规范,政府管理部门专业化,政商关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企业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营造亲商、安商和富商社会氛围,打造高品质社会服务体系。在政策制定和完善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的了解,重视企业的获得感;建立多元化的政企交流长效机制,充分听取企业家诉求和建议;完善企业需求快速响应和涉企问题快速调处机制,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完善优秀企业家奖励制度。
      第四,维护公平竞争,强化规则意识。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增长。建立和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深入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并在重点领域建立市场信用“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公示和共享;加大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第五,充分发挥工商联及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直接受益者,更要担当起守护者和推动者的责任。一方面坚持守法经营、洁身自好,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积极高效履行社会责任,协助政府把改善营商环境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本报记者郝薇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