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逊报道:2017年12月21日,记者获悉,2017年12月20日,江西省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多仙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记者获悉,赵多仙已任赣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任命刘文华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记者获悉,赣州市委常委刘文华已出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接受傅小新同志辞去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任命:
余炜同志为赣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才华同志为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李德明同志为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德明同志的赣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宋崇林同志的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明旭同志的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曾军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曾有生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蒋友学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