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江西新闻 > 江西省出台实施意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 江西省出台实施意见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时间:2017-12-20 16:44:21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

    12月19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提出,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和财税管理体制,建立开发区对中层干部先任免后备案制度,逐步推行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开发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国家级开发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级财政预算管理,设立一级金库。

    原则上每个县开发区不超1家

    《实施意见》提出,国家级开发区重点发展1个首位产业和2~3个主攻产业,省级开发区重点发展1个首位产业和1~2个主攻产业。根据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有序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和升级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未设立省级开发区的县(市、区),应积极整合所属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管理机构,设立统一的管委会,为申报设立省级开发区创造条件。

    同时,开展开发区整合优化试点,重点对同一县域内存在的多个开发主体、未纳入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的开发园区进行整合;推进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体制融合,建立“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

    鼓励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

    《实施意见》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派出、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对原由县(市、区)直接管理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的,其管理机构明确由设区市党委政府派出,可委托县(市、区)党委政府管理。

    强化经济管理职能。制定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依法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享有设区市级及以下、省级开发区享有县级经济管理权限;鼓励国家级开发区和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通过代管、交叉任职等方式,充分依托所在地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

    简化重大事项审批。入区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施工和工程验收管理等可委托国家级开发区和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自行负责。

    提升行政服务效能。鼓励开发区设立综合服务平台,国家级开发区和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信用、一张网络管服务”。

    开发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

    《实施意见》提出,改革人事薪酬制度。赋予开发区中层干部任免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开发区直接管理的中层干部,按职责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可实行先任免后备案;逐步推行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对管委会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高层次管理人才等实行分层管理。

    改革财税管理体制。开发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国家级开发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级财政预算管理,设立一级金库。建立开发区与地方政府合理的投入和收益分配制度。开发区土地收益中的市、县级留成部分,扣除应计提的六项基金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

    连续3年排名靠后或撤销

    在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方面,我省重点从建立统一考评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入手,引导开发区走质量效益型、创新驱动型、绿色集约型发展道路。

    《实施意见》提出,开展统一考核评价。坚持考核导向与发展导向、用人导向相统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开发区综合考评和分类考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考评排名靠前的开发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优先提拔使用。对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连续3年排名靠后的,按程序予以降级、整合或撤销,并对开发区及所在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支持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提出,提升开发区对外开放水平,支持开发区和所在地政府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推动合作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和企业在建设境外合作产业园的同时,在省内建设“两国双园”产业园,促进开发区和企业在“引进来”和“走出去”中转型发展。健全开发区投资促进体系,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改革,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开发区要率先推进海绵开发区建设,新建道路要按规划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实施既有路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架空线入地工程。

    推进人才在事业单位与开发区“双落户”

    在保障措施中,除了加强组织领导、鼓励试点示范外,我省还就重点要素保障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强化用地保障。对达到一定标准的重大产业项目,实行全额用地指标奖励。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省级交易平台,为省内开发区异地占补平衡提供一个有形的交易市场。

    强化资金扶持。统筹整合利用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现有省级资金,明确用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向开发区倾斜。

    强化人才支撑。探索实行开发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高级职称直聘制度,支持设区市设立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试点,推进人才在高校等事业单位与开发区“双落户”制度。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陈文秀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