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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资产股权化 村民变身为股民

    时间:2017-11-23 15:46:4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何琪

    本报新余讯 记者何琪报道:21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新余市在巩固原3个村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在分宜县和渝水区各新选择3个行政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股改工作已基本结束,预计年底前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新余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主要举措之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为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不清晰、流转不顺畅、保护不严格等问题,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目前,该市9个行政村股改工作已基本结束,有8个成立了经济股份合作社、1个建立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村民实现了身份的转变,全部变成为股民,村集体资产归全体股民所有。如渝水区下村镇杭桥村剔除已按户确权的耕地面积和山林地面积外,其余所有资产全部通过评估,确定资产总计2416160元,并根据村委和村小组实际情况,经会议讨论决定,将这些资产按村现有人数配置个人股,每人6股共21216股,占总股数的87.8%,其他设置为集体股2945.6股,占总股数的12.2%,两项合计共24161.6股,每股折价100元。

    新余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9个行政村实施集体资产股改后,取得了初步成效。村级都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等一系列约束机制,普遍加强了对集体资产的管理;优化了村级治理结构,形成了新型农村治理模式,解决了以往村里资金使用、管理都是村干部说了算,村民不知情也不关心的现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得到有效保全,通过清产核资,明晰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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