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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时间:2017-11-11 15:43:15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

    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650万人,做好养老服务是一件大事。11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省民政厅联合召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情况。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简化程序

    为满足全省650万老年人多样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我省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省民政厅厅长刘金接介绍,《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发展重点”“增强保障能力”三部分。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我省明确提出,建立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件和准入门槛。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老年人专业医养护理服务机构,并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后,在辖区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开展连锁经营的,可在同一管辖行政区域内通过绿色通道集中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人设立养老机构许可时,能够提供服务设施产权证明的,不再要求提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手续。

    把闲置厂房改造成养老设施

    鼓励各地在确保供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购买服务将政府供养的特困人员移交给社会力量托养。力争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微型社区养老院、参与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举办或运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就近就便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各级政府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收回等方式,将具备条件且长期闲置的厂房、医院、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疗养院等设施,按规定程序,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通过竞争性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熊铭表示,全省已有86家公办养老院实施了公建民营,其中26家入选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

    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

    刘金接表示,针对养老机构,我省将从土地、财税、投融资、人才、服务组织方面落实扶持政策。省财政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普通型、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分别按核定床位每张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租赁用房、公建民营的减半补助。各地应在此基础上叠加安排建设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依据经济发展水平自行确定。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李晖表示,今年我省已经下达了1100万元补助资金。

    我省还提出,支持设立江西省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筹建江西省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点支持、投资建设一批可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服务项目。

    发展跌倒监测等信息化服务

    刘金接介绍,《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提到,发展智慧型养老院,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在养老院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和应用智能硬件终端,推进智慧养老院应用系统集成。鼓励养老院等利用互联网开发多元、精准的养老服务,重点发展无线定位求助、跌倒监测、夜间监测、老人行为智能分析、阿尔兹海默症患者防走失、视频智能联动、门禁联动等适应需求的养老信息化服务,降低养老服务风险,提高养老院运营效率质量,打造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智慧型养老院,提高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

    支持养老院开办老年病医院

    我省还提出,完善医养结合模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院合作机制,支持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确定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院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明确责任与义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养老院开办中医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卫生机构。

    养老院服务质量测评公开

    我省还提出,各地要定期对养老院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探索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工具开展养老院评估。按照国家和省级养老院分类等级服务标准,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在价格、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康复保健服务、膳食服务、精神文化服务、清洁服务等关键环节对养老院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地要主动将养老院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养老院评估以及监督管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要建立养老服务举报和投诉制度,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防止欺老、虐老现象发生。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廖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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