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潘榕芳、全媒体记者汪清林报道:11月3日,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发布消息,2017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从11月10日起开始发售,11月19日结束。我省居民可在15家银行机构网点柜台购买。
据悉,第七期和第八期国债(简称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为360亿元,其中:第七期为180亿元,期限3年期,年利率为3.9%;第八期为180亿元,期限5年期,年利率为4.22%。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我省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15家机构代销本期国债,有意购买者可到上述15家承销机构的网点柜台购买。(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