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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市公积金今起可对冲还贷

    时间:2017-11-03 01:21:04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沈澈清、彭坤阳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沈澈清、实习生彭坤阳报道:26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自10月27日起,南昌住房公积金可实现贷款对冲还贷业务。此举是为方便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减轻贷款还款压力,推出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

    据介绍,目前开通的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方式有三种:按月对冲还贷、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

    对于按月对冲还贷的,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

    对于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的,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提前部分偿还其公积金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

    对于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的,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贷款系统中借款人录机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提前全部对冲偿还其公积金贷款本息。

    当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对冲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提前将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确保对冲还贷金额充足。

    答疑

    1:什么是对冲还贷?

    答:办理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2:哪些职工可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答:办理对象仅限在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

    3:以前已经签订过委托按月或按年提取协议的职工,还可以办吗?

    答:可以,但自《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并实施对冲还贷后,之前签订的按月或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将自动终止。

    4: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此业务吗?

    答:不可以。所有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必须本人到场办理,签订对冲还贷协议。

    5:提前全部对冲还款需要签订还贷协议吗?

    答:不需要,提前全部对冲还款的贷款职工不需要签订对冲协议,只需在办理提前全部对冲还款业务时明确告知受理人员。

    6: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需要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吗?

    答:需要。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款的贷款职工需要先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然后才能到贷款受委托银行做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

    7:组合贷款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吗?

    答:组合贷款里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8:职工婚前一个人贷款,婚后配偶也有公积金缴存,配偶可以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吗?

    答:暂不可以。目前对冲还贷业务仅限本中心缴存且在本中心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其配偶不属共同借款人。

    9: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后可以再签按月、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吗?

    答:不可以。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后,只有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协议才能终止,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后不能再签按月、按年委托提取协议。

    《对冲还贷协议》,可直接到贷款受委托银行办理,但需注意,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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