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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时间:2017-10-09 22:42:38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万菁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万菁报道:今年9月30日开始,全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开通江西省工商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

      24项证照纳入合并事项

      据了解,我省在实施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的相关证照,包括《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洗染业经营者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船舶交易服务机构设立备案》、《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人代表、投资人或者终止经营备案》(出境旅游组团社除外)、《出版物印刷经营者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或终止印刷经营活动的备案》、《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报告》(涉及高管的除外)、《保险经纪分支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报告》(涉及高管的除外)、《保险公估法人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登记证》(待中国保监会开放备案系统权限后实施)、《保险公估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待中国保监会开放备案系统权限后实施)、《开锁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机动车修理业特种行业备案登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共24项证照纳入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合并事项,10月1日前将在我省全面实施。

      为顺利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旅发委、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江西保监局十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多证合一”改革继续沿用“五证合一”的工作模式和信息共享平台。

      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多证合一”改革后,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企业相关信息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数据接口服务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协同监管平台共享给“多证合一”改革所涉及的相应的部门。

      凡能通过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凡应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了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建立了 “一个部门办理,多个部门互认”的“多证合一”登记新模式,做到了“数据网上行、部门协同办、企业不跑腿”。

      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了监管责任,细化了监管措施,以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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