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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大碎尸案”家属决定撤诉 七日前曾起诉校方安全保障失责

    时间:2021-04-07 19:46:47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涂文华

    受害人刁爱青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涂文华报道:1996年,“南大碎尸案”发生后轰动全国,而如今已过去25年,该案仍未被侦破。3月29日,受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南京大学。

    然而,4月6日,起诉决定过去一周,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获悉,该案受害者家属发声称,“出于种种原因”,决定撤诉。

    家属起诉南京大学 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

    3月29日,受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当年刁爱青遇害一事起诉南京大学,要求校方承担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承担162万元的赔偿。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接受该案诉讼材料凭证

    刁爱华表示,“这次并不是为了经济赔偿,而是这么多年了,我们家属一直相信、等待他们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但他们没有做到。就家里受伤害的话,想要讨个说法。”

    作为受害人家属,刁爱华认为,校园有安全保障的责任和义务。“年仅19岁的刁爱青在校期间被残忍杀害,并被碎尸2000多块,南京大学在校园管理方面存在重大过错。”

    陆续有工作人员上门 沟通询问家属决定撤诉

    4月6日凌晨,受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突然发声,“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决定撤诉。作为南大碎尸案受害者的家属,我们还没有等到南京大学的任何回应。”

    “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称,25年了,每个清明节对她们一家人都是煎熬,她们不想再这样煎熬下去。“法院收到诉状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现在7天马上就要过去了,我们还没有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

    “刁爱青的姐姐”发文表示撤诉

    刁爱华表示,更让她们遗憾的是,直到清明假期结束,南京大学这段时间并没有就她们提交的起诉进行任何回应,也没有主动沟通。而在近几日,陆续有当地工作人员和亲朋到家,询问是否能撤诉。“刁爱青的姐姐”表示,她们态度是希望由法院或者南京大学对于此事作出回应,给予答复。

    但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家属还是填写了撤诉申请书。“刁爱青的姐姐”表示,她们有无奈和苦衷。今后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考虑了种种因素后,我们决定撤销起诉。

    “我们希望能够与南京大学沟通,了解更多情况。25年了,我们真的不能再等了。”文章中,“刁爱青的姐姐”说,25年,她们一直在等,案发前我妹妹刁爱青此前在学校经历了什么。她们也希望,南京警方能够继续侦破,早日让凶手落网,给受害者和家属一个答案。

    代理律师:得知撤诉消息很震惊 但仍希望通过协会解决纠纷

    当日,该案件代理律师周兆成发文表示,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我也是刚知道这个消息,感觉非常震惊。

    周兆成称,早前被害人刁爱青的父母和姐姐起诉南京大学的决心是非常大的,几年前刁爱青的家属就联系过他,希望能够代理此案件。因为此前,感觉自己能力有限,所以也多次婉言拒绝。后来家属一直坚持,让他也非常感动。直到去年周兆成才不得不接受他们的委托,成为该案的代理律师。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发文表示得知撤诉很震惊

    “刁爱青的父母起诉南京大学也是他们25年来的心愿,现在突然提出撤回起诉消息,的确让我感觉匪夷所思。”周兆成说,既然委托人已经撤回起诉,他也应该尊重委托人的决定。

    周兆成表示,希望南京大学可以积极与被害人刁爱青家人积极沟通,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同时,也希望南京警方可以早日破案,让被害人刁爱青沉冤可以昭雪还被害人家属以公道!

    “南大碎尸案”事件经过

    据当时公安部门的报告,1996年1月10日傍晚,刁爱青在南京大学附近的青岛路失踪;1996年1月19日早晨,在南大周边发现大量尸块。警方把刁爱青列为重点待定受害人,并当天通知刁父来南京;1996年1月20―31日,警方发现受害人头颅和衣物,确认了死者正是刁爱青;1996年2月―4月,警方在大规模排查了南京相关区域后,未能找到碎尸第一现场,案件就此成为悬案。

    2016年1月19日,网传是“南京大学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此后即使抓到凶手也没法追究刑事责任了。2016年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25年来,警方一直都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查,遗憾的是,凶手依然隐藏在一片迷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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