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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护航,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

    时间:2019-04-04 19:04:11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杨 静

    本报记者 杨 静

    3月26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未检工作白皮书。白皮书分析了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白皮书显示,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1239人,起诉1481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82人,不批准逮捕616人;起诉1323人,不起诉444人。全省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呈现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数量上升较快、未成年犯罪案件数量有所增加、涉众暴力犯罪增幅较大等特点。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上升较快

    “2018年,全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增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数量上升较快且被害人低龄化现象明显。”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黎莉告诉记者。

    白皮书显示,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较去年分别增加136人和70人,上升12.33%和4.96%。其中,批准逮捕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犯罪嫌疑人353人,起诉328人,分别上升47.7%和30.2%。

    儿童特别是幼女被侵害的案件最为突出。在去年所办理的案件中,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批捕、起诉人数分别为264人、257人,占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批捕、起诉总人数的74.8%和78.4%。

    11岁的小影就是这样的受害人。母亲外出期间,她被父亲张某用殴打、捆绑、堵嘴、威胁等手段,多次强行发生性关系。案发后,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为避免小影持续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撤销张某对小影的监护权,这也是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出庭支持撤销监护权案。

    网络平台成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新多发点,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健康使用网络刻不容缓。

    当天发布的帅某某猥亵儿童案就是利用互联网犯罪的典型案例。帅某某以影视传媒公司的名义在网上发布招录11至16岁童星的广告,以上镜面试体检为名,要求多名幼女QQ“裸聊”,并拍摄部分视频留存。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帅某某最终获刑2年。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作案方式隐秘、被害人空间分布较广、收集固定证据困难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尽可能全面收集各种证据,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对孩子的伤害是全社会的痛。”黎莉表示,省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新设立的第九检察厅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把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设置为教师资格申请和教职工招聘的前置程序,全面构建起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堤坝。

    未成年人犯罪多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为主

    白皮书中,一组数据引人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涉及罪名比较集中,以侵财型和暴力型犯罪为主,涉众型暴力犯罪人数增幅较大。

    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涉及最多的罪名依次是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这5种犯罪占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83.14%,犯罪主体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为主,在校学生和有前科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未成年人用极低的成本就可以获得不良信息、习得犯罪手段甚至购买犯罪工具。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辍学未成年人群体呈现出“家长管不住、社会无人管、小小年纪便混迹社会”的特点,极易滋生“哥们义气”和不良生活习气,进而酿成非死即伤的重大刑事案件,且个别案件中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另外,“宠惯型”“放任型”教育等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导致未成年人的行为偏差不能及时纠正,增加犯罪可能性。

    因父亲摔了自己手机,高二学生廖某离家出走,期间将在公园边散步边看手机的刘某残忍杀害,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廖某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廖某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险性大,请求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如何在司法自由裁量权中探索法理与人情的平衡点,是每一个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都要走的“钢丝路”。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我们把这个方针和政策作为办案指导,在法定范围内对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的涉案未成年人更多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和非刑罚处理,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但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我们实行宽而不纵的原则,应当依法处理的,也要坚决依法处理。”黎莉表示。

    数据显示,全省检察机关去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99人,占有罪判决总人数的10.9%,上升2.1个百分点。

    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检察工作中的一大考验。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了“双高”: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和受侵害的案件比率都很高。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该院在南昌县黄马乡博爱小学设立了全省首家未检检察官驻校维权工作站,形成了“检察机关主动、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各界互动”的机制,综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维权、犯罪预防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面临生活、教育、心理健康等失管危机的未成年人,检察官们召开临界预防及亲职教育座谈会,充分利用各职能资源,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剖析原因、厘清错误认识,帮助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和亲子关系,最大限度避免他们步入犯罪。

    结合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交往沟通特点,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在QQ空间上设立了网络帮教社区,挽救误入歧途的孩子。

    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依托企业、学校、社区建成观护帮教基地32家,重点开展对无监护条件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不仅委托“高校调查员”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考察帮教,聘请专职心理咨询师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和心理疏导工作,而且建立数据库,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常态化信息数据采集,实现精准分级处遇。全省检察机关已有1299名领导干部兼任辖区内法治副校长,深度参与校园普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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