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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项重奖15万元!江西要向这些人和单位发钱了!

    时间:2019-02-07 20:02:2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沈冠楠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沈冠楠报道:1月3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科技奖励制度,高质量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日前,江西推出《江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奖励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发现、具有重大原创性的技术发明、具有重大经济社会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重点奖励通过科技创新对国家尤其是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科技人才。

    如何提名?

    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符合要求可提名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改革精神,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拓展提名渠道,规范提名者资格条件、提名规则和工作程序。

    专家提名:提名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西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超过(含)70周岁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完成人和江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西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奖人,可以独立提名,且奖种不限。

    其他提名专家学者可以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1项。

    鼓励联合提名,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一级学科)内提名。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评审委员会、评审组(含网评组)的评审活动。2名以上(含2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组织机构、部门提名:提名组织机构是指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省级专业学会、全省性行业协会(联合会)等。提名部门包括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其他部门。

    提名机构和部门应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提名,原则上提名奖种和数量不限。

    如何评审?

    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

    定标。自然科学奖围绕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技术发明奖围绕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科技进步奖围绕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分类制定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

    定额。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按照“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50项,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经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一等奖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15%,二等奖及以上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50%。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单项授奖人数实行限额,每个项目授奖人数分别不超过5和6人,省科技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

    项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应在江西省境内完成,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江西省登记注册或江西省所属的独立法人。

    奖励金额?

    单项最高奖金为15万

    据悉,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奖金为1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10万元,三等奖奖金为5万元。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名义进行各类营销、宣传等活动。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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