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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新举措让原被告到场“议价” 缩短办案时间减少评估费用

    时间:2018-11-24 17:24:37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再奔、黄中秋、江恒亮

    中国江西网讯 黄中秋江恒亮、记者周再奔报道:因被执行人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果断采取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套住宅……11月23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近日积极采取议价的新措施,将被执行人传至法院,与申请执行人一道在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下,主持双方当事人自行议价,从立案到确认拍卖底价仅仅用了20余日,这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办理时长,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

    据介绍,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近日在执行某支行与朱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因被执行人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果断采取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套住宅,并准备对该套房产进行拍卖用以偿还债务。

    但由于传统司法评估流程耗时长、收费高,不仅使案件办理的整体时间较长,又给当事人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尤其是部分经济较为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到位前往往无法支付评估费用,导致评估报告长时间无法出具并送达,案件长时间无法进入拍卖程序。

    为打破这一执行瓶颈,加快执行案件财产处理效率,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据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积极采取议价的新措施,将被执行人传至法院,与申请执行人一道在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下,主持双方当事人自行议价。

    双方当事人当场确认拍卖底价,并达成执行和解,签署了议价确认书,一致认同该套住宅以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为底价在淘宝上进行司法拍卖。从立案到确认拍卖底价仅仅用了20余日,这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办理时长,加快了财产处置的流转速度。

    据透露,该案是该院办理的由双方当事人议价确定司法拍卖底价的首批执行案件之一,议价程序不仅缩短了估价周期,减少了评估报告的制作期间和送达期间,还能减少评估费用,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实现。从财产处置的速度与效率方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注入了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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