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石马”:去年12月至今,江西珏石(永丰)矿业有限公司一直拖欠员工工资。春节后,该公司以相关理由要求我们停薪留职,但拒发拖欠的工资;优化一线工人,也不依法予以补偿。为此,我们要求与公司沟通解决,而公司管理层始终拒绝协商。恳请有关部门实地调查,帮我们维护合法权益。
永丰县人保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回复:我院收到该网友投诉江西珏石(永丰)矿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相关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3月20日,该企业所属劳动者刘某等十余人也向我部门当面反映了相关诉求,我院办案人员已引导他们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并详细告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所需相关材料。当前,刘某等人正在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备齐之后,将立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我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及时立案受理,并择期开庭审理、裁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童梦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