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江西新闻 > 上饶查处一起怕担责慢作为典型问题 德兴市4人受处分
  • 上饶查处一起怕担责慢作为典型问题 德兴市4人受处分

    时间:2018-09-08 18:28:36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李逊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逊报道: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上饶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一起怕担责慢作为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经查,2018年6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升级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区)管理部及时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抵押债权人”事宜。7月3日,德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德兴市管理部“变更抵押债权人”的正式函件后,于7月10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告知“抵押债权人可以由银行变更为上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区)管理部”,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的情况下,德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仍以需“咨询律师”“召开局长办公会”为由,拒不办理抵押债权人变更事宜。

    直至7月18日,群众向省委巡视组反映后,德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才于7月23日恢复公积金抵押登记业务,前后历时近一个月之久,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德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徐定平,作为变更抵押债权人登记业务的具体对接人,漠视群众利益、怕担责任,对公积金变更抵押债权人规定未能正确理解,客观上误导了领导决策,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德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童志华,在办理公积金变更抵押债权人登记中议而不决,缺少担当、不敢拍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德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余小明,当甩手掌柜,对下属请示报告的问题不重视不表态,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兴市管理部主任李世强,与德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不及时,延误工作,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童志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徐定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余小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李世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