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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春城区一景观湖被填引质疑(图)

    时间:2018-08-25 18:34:20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陈国菊

    ■记者陈国菊 文/图

    中国江西网讯 位于宜春中心城区西部的御湖城是一个集老年公寓、商住小区一体的综合开发项目,开发商是江西港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洪公司)。在开发完一期项目后时隔十年,近期该公司又着手进行二期项目开发。当项目进行到平整土地时,港洪公司却对建设区域内一个天然湖进行填埋,当地市民质疑开发商的行为破坏生态。

    已被要求停工的填湖工程

    质疑

    好好的湖为何要人为填埋?

    近日,关于港洪公司在开发二期项目进行填湖的信息引起了不少宜春市民的关注,在微信朋友圈快速转发。尤其是居住在一期御湖城小区或有意购买二期商住楼的市民意见更强烈。他们认为,中心城区难得有一个这样的湖,如果成为居住区内的景观,应该很有一番特色。如今开发商要填埋湖,不但破坏了生态,也有违于规划审批,希望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黎先生是在宜春市区居住多年的市民。他告诉记者,从他儿时就记得这里有一个弯长的湖,被称为“月亮湖”,曾经在湖边玩耍嬉戏的情景还记忆犹新。得知这里要开发第二期项目时,他还动过到这里买房的念头,没想到这个湖要被填掉,有点遗憾。

    市民张先生质疑称,好好的湖为何要人为填掉?“据说开发商是借口湖的水位改变了,那么为何二期要等到十年后才开发,这是不是违反了开发期限?”

    调查

    长形湖已经被隔成一大一小两段

    8月21日,记者来到二期项目现场,只见开发区域内多辆工程车在繁忙作业,经平整后已变得开阔通透。靠土地东面有一个长形湖分隔成一大一小两段,湖周边新填土明显使湖面面积缩小。正在施工的工人告诉记者,前段时间确实在填湖,后来又接到通知不能填了。

    在工地的一侧,记者看到一块上有宜春市规划局于2018年8月6日关于二期项目水面面积公示内容的公示牌。公示内容为:该宗土地由国土局竞拍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为407856.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48288.7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项目水面面积一期已竣工26.4亩,二期水面面积为70.6亩,其中中间地块水面面积49.64亩,东面地块水面面积20.96亩。

    既然规划部门对水面面积有明确规定,开发商为何要对原有湖面填埋?周边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告诉记者,该项目的总体规划是十年前审批的,现在十年过去了,湖水水面也在逐步萎缩,本来水面发生了变化,应该按规划审批使面积扩展还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原有湖面进行填埋。

    开发商

    “不是填湖,是对水面进行修整”

    21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港洪公司。该公司工程技术负责人黄森华告诉记者,公司在2007年经竞拍取得了960亩土地使用权。整个项目是分期建设,一期开发用了300亩,主要建设老年公寓,二期开发商住楼。目前在开发二期时,遇到了因相隔十年水面发生变化的问题,主要是两段东西向的水面有差别,东边小湖面枯水,考虑整体效果才对水面进行一些修整,并不是填湖。公司是想把它打造成重点湖景,变成升级版的公园景观。

    当记者问及已经填埋的湖面怎样复原时?黄森华说,可能要挖陆地来弥补,做到既符合规划审批面积保持原始状态,又要保证形态美观,到时也会确保与规划审批的面积一致,经得起相关部门的测量和验收。

    对有市民质疑填湖是因二期开工时间间隔太长时,黄森华表示,一、二期开发时间虽然相隔了十年,但整个开发项目是按规定在一年内动工的,分期建设是没有期限的。

    在解释开发建设时间拉得长时,黄森华还向记者道出了一个隐情:原来的合作开发商还有一家省里的大公司,后来因股东之间出现一些状况,没有合作成功。

    黄森华还向记者出示了2018年7月12日由设计部门给出的二期工程总平面图、7月5日的效果图及相关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范围图,其中包括景观水系范围等。他进一步解释说,二期的规划也是刚经审批的,并非擅自开工。

    相关部门

    出现不可抗力可以延时建设

    既然港洪公司在二期项目中进行填湖是因开发间隔过长,造成水面变化而修整,那么,一个整体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时限究竟有怎样的规定?

    记者来到宜春市规划局袁州区直属分局,该局负责批后管理的一名邓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整体项目分期开发有一个比例,规划修编有5年至30年的近、中、长期规划。只要挂牌竞拍的土地定性为闲置,应由国土部门监管,确定其超过期限,要进行处罚。

    宜春市国土局袁州分局收储交易中心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港洪公司将整块开发土地竞拍下来,并不意味960亩土地全部一次开发。如果是分期开发,一般开发方是开发一期,就交一期的土地出让金。二期项目土地闲置了这么多年,除了考虑整体规划外,开发商可能因市场行情、资金短缺等问题拉长开发时间。现在资金宽松缴齐了出让金才来开发,这也许是导致土地闲置这么久的一个原因。

    对此,记者又来到宜春市不动产管理中心,该中心登记一科的一名专业人士认为,按照相关法规,土地出让1年后要动工,2年后要建成。但因不可抗拒原因,如与出让方约定的“三通一平”未履行或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计算为闲置时间。关于港洪公司填湖一事,在符合原来规划要求,只是对原水面进行修整,经过住建、城管部门批准是可以的,但需要进行公示告知。如果改变原来的面积或位置,甚至改变规划用途,那擅自填湖是不可以的。

    进展

    已要求停工待公示无异议再复工

    对此,宜春市规划局一熊姓(音)工作人员称,得到市民反映后,他们第一时间来到现场,从当时的现场看,还只是对湖的周边进行修整,没有大规模填埋,没有改变原来规划的设计位置。但是,该公司相关工作没做完善,对湖面动工修整前没有向社会公示,以致造成公众的误解,现已要求停工,公示期间群众没有异议方可复工。没有下达复工通知前只能进行三通一平场地平整,不允许对湖面进行作业。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在接受监督后,公司已经在工地竖起了公示牌,请社会各界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规划部门也会跟踪监管,在今后的施工中,还会进一步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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