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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朋好友承揽辖区工程须报备 湾里区念好公职人员“紧箍咒”

    时间:2018-07-20 22:40:40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余红举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 通讯员胡月辉)7月18日,南昌市湾里区出台《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承揽区内工程报备管理暂行办法》,对该区公职人员亲朋好友承揽区内工程的以及在承揽区内工程的公司持有股份的,施行报备制。此举能及时掌握公职人员是否参与承揽工程、企业入股,有利于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管。

    《办法》规定,该区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如有承揽全区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或村集体投资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物资材料、服务的,公职人员必须如实填报《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承揽区内工程报备单》,并在承揽工程意向确定后一周内向区纪委监委书面报备,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备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区纪委监委将对报备的内容进行抽查。

    《办法》明确,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备或不按要求报备的,一经发现,纪检监察机关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免职或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承揽区内工程的以及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近亲属承揽区内工程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该区要求,与公职人员保持亲密关系的同学、战友或老乡承揽区内工程的以及在承揽区内工程的公司持有股份的,将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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