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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非公企业办事“有门”解困“有家”

    时间:2018-05-21 15:13:16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张武明

    记者 张武明

    中国江西网讯 5月17日,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成立并正式运行。这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优化全省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

    中心成立后,将采取怎样的运行机制,帮助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人士办事能够“找到门”、发展能够“找到路”、解困能够“找到家”?相关人员进行了解析。

    据介绍,截至2017年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可以用“677889”来表述:“6”是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接近60%;两个“7”是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税收比重和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71.5%和74.3%;两个“8”分别代表全省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城镇新增就业比重接近80%;“9”是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出口创汇占比为96.4%。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成为支撑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按照非公有制经济贡献指标设立的“967788”维权服务专线电话,就是受理维权诉求的渠道之一。省工商联负责人介绍说,受理渠道还包括“江西省政企直通平台”移动APP、来信、来访、“967788”维权服务邮箱。五位一体的受理渠道,将进行全省统一的受理登记。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商协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遇到以下情况,均可向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提交维权诉求或政策法律咨询申请,包括: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的;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政策法律咨询的;与其他企业产生经济纠纷等。

    对通过五位一体受理渠道收集而来的意见诉求,省非公办专职副主任朱表示,将由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整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其分为维权投诉类、政策法律咨询类、企业间协调类和其他类。中心将把通过初步审核的诉求事项转交至责任单位进行办理,属于维权投诉类和企业间协调类的,承办单位应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于政策法律咨询类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复杂无法按期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情况说明,经审核后方可延期。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设立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建立督办检查机制,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结,未按规定回复、反馈信息,推诿、敷衍、拖延的单位,由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督办;重要事项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直接督办。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移交至有关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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