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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江宜春鹰潭河长制工作考核成绩位列全省前3名

    时间:2018-05-08 15:19:0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封云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封云报道:记者从江西省水利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全省2017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2017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成绩位列前3名的设区市依次为: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位推动下,全省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认真组织实施河长制,健全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全省地表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81.4%提升至2017年的88.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93.8%提升至2017年的99.1%,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在100%,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赣办字〔2017〕2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7〕55号)精神,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经统计汇总,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得分都在90分以上,考核等次均为优秀。

    经省政府同意,全省2017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2017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成绩位列前3名的设区市依次为: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二、2017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成绩位列前10名的县(市、区)依次是:上犹县、崇义县和安远县(并列第2)、铜鼓县、上高县、东乡区、奉新县、余江县、安福县、青云谱区和青山湖区(并列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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