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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朋友圈售卖虚假演唱会门票实施诈骗 男子获刑八个月

    时间:2018-05-04 15:43:48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谢梦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利用朋友圈低价售卖演唱会门票,待他人支付后却未能给付相应的门票。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诈骗案,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其将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

    据悉,2017年7月中旬,被告人胡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自己虚构的6.5折预售某明星南昌演唱会门票的广告,开始实施诈骗行为。2017年7月中旬至8月底,丁某、李某、吴某、周某四人先后看到胡某朋友圈该广告后,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分别支付人民币494元、1690元、4628元、1222元给胡某,用于购买演唱会门票。

    然而,临近演唱会,胡某并未给付相应的演唱会门票,并将四人的联系方式删除,所得钱财挥霍一空。丁某等人知道自己被骗后报警。2018年2月6日,民警在南昌市西湖区抓获胡某。

    另查明:被告人胡某于2015年2月9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803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具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其将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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