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报道:4月8日,南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建洋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刘建洋代理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会议通过了接受郭安同志辞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刘建洋,男,汉族,1966年4月生,江西莲花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简历:
1981年9月江西省交通学校公路与桥梁专业学生
1985年7月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技术员、副队长、副主任、科长、处长助理
1991年10月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副处长(正科级)(1986.09--1991.12同济大学给水排水专业学习;1993.02--1995.06同济大学函授建筑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96年12月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2001年4月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2002年8月南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其间:2002.10--2004.05兼任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04年12月南昌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城管支队政委(2002.02--2005.05中国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6年12月南昌市政府副市长
2010年4月南昌市委常委(2010.03--2011.02中央党校第十期中青二班学习)
2011年9月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年9月赣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南昌市政府副市长
2016年10月赣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8年3月南昌市委副书记、市长提名人选,赣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