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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如何跨省异地结算?中国江西网帮你盘点群众关注十大热点

    时间:2018-03-31 15:36:20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谢梦丽

    活动现场大量市民前来咨询

    咨询员与群众面对面为其答疑解惑

    市民了解医保政策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保卡丢了怎么办?如何申请异地安置……3月30日上午,省人社厅、南昌市人社局、东湖区人社局在南昌联合举办了以“全民参保”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卡等咨询服务。

    活动现场,围绕“全民参保”为主题,设置了业务咨询区、社保微信缴费展示区和公益视频播放区三个区域。省市两级12333咨询员以及省市区三级业务骨干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耐心地解答了群众在养老保险征缴、待遇享受、异地就医、慢性病申报等方面的问题。其中,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社会保障卡使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跨省异地结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等方面的问题成为咨询热点,一起来了解下社保那些事。

    1、哪些属于工伤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参保登记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应包含户口簿首页和参保人本人页)、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其中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为辖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并代征个人缴费。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为在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并组织参保,由主管部门协办人(各类学校或教育部门指定机构的专职、兼职协管人员)统一进行收集、初审、记录、汇总和上报。

    3、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1)在户籍所在地合作银行办理本人实名账户(卡或存折)并存入足额保费,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2)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缴费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2级重残人员还应携带残疾证原件与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村(居)或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4、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5、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办理转移衔接?

    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相关人员应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相关规定,将两种养老保险关系进行衔接:

    (1)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其原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原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转移后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其原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原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待其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3)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6.如何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

    (一)养老保险转出

    第一阶段

    (1)申请人(可由单位或他人代办)对转移接续岗提出关系转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手机号码;

    (2)转移接续岗审核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申请人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第二阶段

    转移接续岗收到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复函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第三阶段

    (1)基金管理上确认并对基金进行转账;

    (2)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资料齐全的每阶段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养老保险转入

    (1)申请人填写《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

    (2)提供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第一阶段:转移接续岗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根据政策确认能否接收其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阶段:转移接续岗向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三阶段:转移接续岗收到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确认基金到账,再进行账户合并操作。

    (资料齐全的每阶段15个工作日内办结)

    7.社会保障卡丢失了,如何办理挂失及补办?

    答:挂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卡经办服务窗口(网点)挂失,还可以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办理口头挂失手续,口头挂失有效期为5天,5天内应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书面挂失手续,逾期社会保障卡会自动解挂。

    补办: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元工本费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卡经办服务窗口补办。

    8.哪些参保人员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以下四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9.如何申请异地安置?

    答:省本级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安置时,将以下规定的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汇总(第3、4、5项材料具备一项即可):(一)个人填写的《江西省本级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二)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本人长期在外地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四)本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在外地有当地户籍、产权住房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材料(由所在居委会出具);(五)投靠外地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军官证复印件。

    10.江西省产假共有多少天?

    答:根据《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检定,正常分娩的,休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阶除享受前项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天;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假期满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至二周的适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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