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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江西省网络商品交易破千亿 全国排第15名

    时间:2018-03-14 15:53:11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沈澈清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沈澈清报道:3月14日,江西省工商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度网络交易市场分析报告》。报告中指出,2017年我省网络市场活跃,发展势头良好。江西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达到1093.39亿元,在全国网络商品交易中排名第15位。江西省工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结合网络市场监管、定向监测等工作实际,经过科学的统计分析和数据处理,发布了该报告。

    去年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破千亿

    2017年,江西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达到1093.39亿元,在全国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对比中,排名第15位。

    2017年,江西省网络经营主体达427728家,其中交易类主体383296家,占比89.61%;非交易类主体44432家,占比10.39%。383296家交易类主体中,辖区外平台B店(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店)4219家,占比1.10%;辖区外平台C店(个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店)377163家,占比98.40%;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1914家,占比0.50%。在各类经营主体中,辖区外平台C店交易额最高,达710.95亿元,占全省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65.02%;辖区外平台B店交易额为379.71亿元,占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34.73%;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的交易额为2.73亿元,占网络商品交易总额的0.25%。

    千余家交易平台 南昌占四成

    从地域分布来看,省内1914家网络交易平台主要分布在南昌、赣州和上饶。南昌数量最多,占比40.28%;赣州居第二位,占比12.49%;上饶居第三位,占比10.25%。从规模上看,省内网络交易平台中实缴注册资本在100-300万的企业最多,占比46.67%;实缴注册资本100万以下的企业,占比31.32%;实缴注册资本500-1000万的企业,占比16.35%。

    去年查办各类网络市场违法案件378件

    去年“双十一”当天,大数据定向监测辖区外平台显示,我省有交易行为的网店总计70129家,促销商品503696件,畅销商品80926件,辖区外商品交易额达到17.15亿元。总计有47936件促销商品出现了先涨后降的现象,占促销商品总量9.52%。辖区内6个平台总计监测到商品47803件,涉及店铺1145家。执法人员定向监测各类网络交易平台52个次,监测商品(服务)页面933个,发现违法线索101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1户。

    图片来自网络

    在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网上检查网站、网店55061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户7900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539条,责令整改网站513个次,已提请关闭网站29个,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23个。查办各类网络市场违法案件378件,罚没款827.11万元。基层网络交易执法办案取得了新成效,尤其是在查办炒信刷单、网络传销、移动互联网违法交易等新型违法案件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2017年共受理涉及网络购物的咨询投诉举报4844件,其中咨询30件、举报397件、投诉4417件,受理件办结率100%。

    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醒

    定向监测数据显示,促销活动中先涨后降、违规使用广告禁用语现象、设置霸王条款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围绕今年3.15“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消费维权主题,江西省工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网络购物风险,谨慎理性购物。

    消费提醒如下:

    1.优先考虑商家的信誉度。选择平台自营店铺或品牌旗舰店,选择信誉度及评价较高的平台或网站进行购物;选择正规可查的商家购物,购物前查看商家登载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信息。

    2.看清售后格式条款。向“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霸王条款说不;正确维护合法权益,购物时索要发票等票据,保存购物凭证信息;谨防网络诈骗,警惕冒用快递、客服人员、发送中奖短信等方式的诈骗行为。

    3.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对于集中促销商品的广告宣传,不要盲从轻信,更不要被所谓的打折让利所诱惑,而应谨慎理性购买。

    4.正确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购物时应索要发票等票据,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及相关信息,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作为重要维权证据。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一是与经营者协商,二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三是向消保委投诉,四是向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必要时,甚至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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