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媒体记者石鹏
中国江西网讯 3月4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省环保厅发布的《江西省环境质量月报(2018年1月)》中获悉,地表水方面,1月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方面,全省11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1.8%,比上年同期上升5.1个百分点。
【断面水质】
●全省地表水
水质:总体良好
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Ⅰ~Ⅲ类):84.9%(含县界断面、比上年同期上升0.6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氨氮】
●主要河流
萍水河水质:轻度污染
其余9条河流水质:优或良好
●主要湖库
柘林湖水质:优
鄱阳湖水质:轻度污染
仙女湖水质:中度污染
【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重点河段
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100%
“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90.9%
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监测水质为Ⅲ类
重点流域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81.33%
省级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5.19%
【PM2.5浓度】
●设区城市优良天数
11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1.8%(比上年同期上升5.1个百分点)
各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45.2%~93.5%
优良天数比例最高:景德镇市(93.5%)
●主要污染物
超标天数: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
其次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全省设区城市PM2.5浓度:月均值为6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7.8%)
全省设区城市PM10浓度:月均值为8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6.7%)
●县(市、区)优良天数
全省100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78.8%(比上年同期上升13.5个百分点)
各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29.0%~100%
【酸雨频率】
●降水pH值
全省降水pH月均值:5.51(南昌、萍乡、新余、赣州、吉安、宜春和抚州>5.60,其余4市<5.60)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月均值上升0.58,降水酸度减弱(九江和新余降水酸度增强,其余9市减弱)
与上月相比:全省月均值下降0.01,降水酸度略增强(景德镇、萍乡、九江和鹰潭4市增强,其余7市减弱)
●酸雨频率
全省酸雨频率:34.2%
萍乡、赣州、宜春和抚州:0%
其余7市:21.4%~8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下降21.2个百分点(宜春无变化,景德镇、九江和新余上升,其余7市下降)
与上月相比:全省下降15.0个百分点(萍乡和抚州无变化,景德镇、鹰潭和吉安上升,其余6市下降)(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