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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筹7亿元支持各地消除大班额

    时间:2018-02-20 18:06:51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朱叶

    近日,省政府印发《2018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在连续11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筹集财政性资金约1600亿元,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

    其中提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到580元。此外,还将在全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省财政统筹安排7亿元,对各地进行奖补,支持各地逐步消除大班额。

    ◎文/中国江西网记者朱叶

    就业

    为1.2万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方案提出,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5万人;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8万人。

    统筹安排财政就业资金,开展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培训26万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4万人;创业培训12万人,其中电商培训5万人。

    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00名,财政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培训700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3500个,为1.2万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增加安排担保基金1亿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

    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提至300元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当地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0万人。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落实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到502万人;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因公致残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护理费。

    财政安排2000万元,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至580元

    将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50元,达到58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380元;将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35元,达到34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255元。

    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5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50元。

    提高21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和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提标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

    1.4亿元缓解意外致贫问题

    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用于帮助残疾人实施精准康复服务与救助,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等。财政安排4.97亿元,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分别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省财政安排1.4亿元,缓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自然灾害、教育费用和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贫困问题。

    省级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对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给予补助;将孤儿基本生活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

    对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五周岁,按规定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对符合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发放一次性扶助金。在全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

    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托管以及校外文体活动、心理辅导、家庭教育等多方面服务。

    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对符合规定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奖补;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资金。

    医疗

    专项救治15种 重大疾病贫困患者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49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210元。

    财政增加安排2.3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将全省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度精神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贫困尿毒症患者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对贫困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对符合条件的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的城乡贫困患者进行专项救治;为全省适龄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并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城乡贫困“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实现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救助全覆盖;加强全省城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民生

    实现40万人脱贫

    省财政统筹安排补助资金9000万元,对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省财政统筹安排7亿元,对各地进行奖补,支持各地逐步消除大班额。

    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27.88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25.91万套,垦区危房1.85万套,工矿棚户区0.12万套。对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40万人,力争实现8个贫困县摘帽,重点支持269个深度贫困村,完成1000个贫困村退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完成搬迁安置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万人。

    省财政增加安排2600万元,总量达2.13亿元,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力度;省财政增加安排500万元,总量达6000万元,加强农产品安全抽检检测和农业执法。

    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全省安排19966个省级村点,开展“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8+4”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超过5000公里。加快推进全省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实现全省25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水泥路。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800座。

    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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