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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执行人无力支付执行款 南昌一法院年前发放司法救助解民忧

    时间:2018-02-20 18:04:19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再奔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 通讯员刘媛徐志强报道:“感谢政府,感谢法院……我要赶紧拿着钱去还账,有了这些钱,我们家这个年,才过得踏实……”2月13日,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红着眼眶的申请执行人熊某接过支票感激地说。当天,东湖法院现场共向6名家庭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余元。

    据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3月,熊某的丈夫舒某骑摩托车与违反交通指示标牌驾车行驶的周某发生碰撞,造成舒某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舒某不负任何责任。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舒某伤残等级为一级。因双方对赔偿款项协商未果,舒某将保险公司、周某及周某车辆的挂靠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经审理,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偿付原告舒某赔偿款19万元,被告周某偿付原告舒某赔偿款101万余元,周某车辆的挂靠公司对此款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后,保险公司将赔偿款及时进行了支付,但是周某及其挂靠公司分文未付。

    舒某遂申请强制执行,经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及其车辆的挂靠公司均在湖北,在奔赴湖北执行无果后,执行法官又委托当地的法院对周某及上述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均未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舒某不幸病逝。

    执行款对方一分未付,舒某又因看病欠下了亲朋好友好多债,家里还有年迈的老人和两个孩子,熊某的家庭情况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2017年年底,该院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请,经审核,共为像熊某这样家庭生活困难、被执行人又无力支付执行款的6名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共计25万余元,解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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