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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焯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 曾在赣任职32年

    时间:2018-02-03 16:05:01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李逊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逊报道:1月31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胡焯当选为自治区副主席。记者获悉,胡焯系江西永新人,曾经在江西政法系统工作任职32年。

    记者注意到,1983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毕业后,时年20岁的胡焯便进入江西省公安厅工作,期间在多个工作岗位锻炼。

    2004年,胡焯由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转任南昌市公安局局长。随后,升任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年,任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2015年短暂担任江西省司法厅厅长后,胡焯调任广西,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成为广西公安“掌门人”。

    胡焯,男,汉族,1963年3月生,江西永新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 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江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副总警监。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1981―1983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3―1992年江西省公安厅三处干部、科员、副科长

    1992―1997年江西省公安厅户政处秘书科科长、副处长

    1997―2000年江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副总队长、户政处副处长

    (1996―1998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2000―2003年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调研员、副总队长(1999―2001年江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2004年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

    2004―2005年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局长

    2005―2011年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8.06任)、市公安局局长

    2011―2015年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0―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5―2015年江西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5―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

    (简历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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