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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使用假肉毒素 南昌90后无证女“美容师”获刑罚并处罚金

    时间:2018-01-18 16:08:36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再奔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 通讯员刘媛吴卫兵报道:女子通过网络购买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未标注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未获得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的肉毒素、玻尿酸等产品,并对顾客进行使用……1月1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宗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宗某,女,1992年出生,南昌人,初中文化程度。2015年至2017年间,宗某在本市的美甲店、美容整形工作室等地,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情况下,对李某等顾客进行整形美容。期间,宗某通过网络购买肉毒素、玻尿酸等产品进行使用、销售。

    2017年3月21日经电话联系,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美甲店进行搜查,查获宗某存放于此的肉毒素二盒。经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肉毒素二盒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未标注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未获得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按假药论处。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宗某销售假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宗某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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