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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时间:2018-01-18 15:56:55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

    中国江西网讯 张林霞、全媒体记者石鹏、实习生谷梦鸽、罗俊敏报道:1月17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视频会上获悉,为了摸清全省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我省制定了《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工作时间为2017年至2019年。普查对象为江西省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普查的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与10年前的第一次普查相比,主要是大气污染物增加了5种重金属、氨和挥发有机物。其中,工业源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农业源增加了氨、挥发性有机物;生活源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加了汞、镉、铅、铬、砷;移动源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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