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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户籍新政一个月落户大学生过万 9个问题为你答疑

    时间:2017-07-01 21:37:43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获悉,户籍新政实施一个多月,高校毕业生成为落户主力军,截至6月22日,户籍新政落户13715人,其中,办理大学生落户10331人,占总量的75.3%。

    一天200多人来窗口咨询办理户籍业务,多是高校毕业生。6月3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洪山警方获悉,武汉户籍新政实施一个月来,该分局办理高校毕业生落户152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超439%。

    洪山区内有包括武大、华中科大等7所211大学在内的37所高等院校。此次武汉户籍新政,对高校毕业生落户进一步放宽,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相关咨询、办理量剧增。

    洪山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教导员李娜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对于“户籍新政”带来的业务量井喷,分局早有预备。早在5月上旬,就在户籍窗口新增3名辅警,新开辟1个咨询窗口和2个大学生受理窗口。

    “新政放宽了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将户口落在武汉,窗口接待量激增,平均每天有200多人来窗口咨询、办理户籍业务,窗口的电话也是响个不停。”李娜说,新政实施一个多月,分局办理新增落户1863件。其中,高校毕业生落户1526件,占比81%,较去年同期(283件)上升439%。

    李娜说,不少高校毕业生对于户籍政策不熟悉,导致咨询、办理效率低。为扩大新政知晓度,分局协调将户籍新政推送至各大专院校“校园网”、各企事业单位“企业网”,在网站醒目位置发布专门公告,公布相关政策规定。

    同时,为尽量做到“群众休闲我服务,群众需要我在岗”,窗口实施“错时工作制”“弹性工作制”,让市民少跑冤枉路。“工作辛苦,但是得到了市民们的认可,窗口已经收到了6封表扬信、2面锦旗”。

    长江日报记者获悉,下一步,分局还将进行“户籍新政”网上警局试点。7月份开始,市民关注“洪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办证咨询”栏目,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可实现网上预约、预受理,省去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的环节,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李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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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落户不需提供劳动合同

    新政实施中,不少问题被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高校毕业生们频繁询问。记者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供在汉高校毕业生们参考。

    1、对各类就业创业人员的落户地有哪些规定?

    市公安局:“户籍新政”中涉及各类就业创业人员,可在自有房屋、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办理落户。在全市户籍派出所及开发区规模较大的工业园区,均设有社区公共户,可方便无自有房屋和无单位集体户的人员落户。不办理在亲朋好友家中“搭户”。

    2、自有房屋包括哪些?

    市公安局:自有房屋是指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或子女依法取得所有权的住宅用房,包括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集体土地合法自建房等住宅用途房产。

    3、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起止时间如何计算?变换单位的如何认定?补缴时间有无限制?

    市公安局: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起止时间,从公安机关受理之日往前推算,连续达到规定年限即可。变换工作单位的,从现就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往前推算,与原就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相加不间断达到规定年限,现单位未正常缴纳的不能作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断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由现单位补缴,但补缴不得超过6个月。

    4、创业人员落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正常经营时间如何计算?

    市公安局:办理创业人员落户,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含合伙人股权变更)的,正常经营时间从变更之日起计算。

    5、单位总部在外市注册,在本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是否认定为在本市就业?

    市公安局:在本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如在本市注册或缴税,为职工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可视为在本市就业。申请人办理落户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在本市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单位缴税凭证,或单位职工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凭证;2、总公司出具派驻本市工作的证明;3、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办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4、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意见(在《申请户口登记表》中加签核实意见)。

    6、如何办理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手续?

    市公安局:办理在社区公共户落户,由受理窗口民警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单位工作地详细地址及所辖派出所名称,直接在人口信息系统中,选定所辖派出所的社区公共户地址。

    7、大学毕业生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如何办理落户?

    市公安局:大学毕业生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可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申请办理落户,不需提供劳动合同。

    8、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定的职称,与实际从事的职业不相符的,能否办理落户?

    市公安局:不能办理。

    9、公务员无工作证怎么办?区级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落户”范围?

    市公安局:无工作证件的,提供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中央在汉单位的应出具人员分配名单。区级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不属落户范围。

    (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陈龙)

    (责任编辑: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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