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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家“清肠仪”给熟人用,没想到赔了22万

    时间:2021-02-23 10:56:00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作者:夏晶

    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23日讯(记者夏晶)“如果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我当初绝对不会把清肠仪借给熟人用,更不会收那60元。”一说到这个事情,刘阿姨肠子都毁青了。她怎么也没想到,本是好心,收费也只是收个成本物料费,最后却赔上了养老钱。

    刘阿姨今年59岁。2019年,她购买了一台家用清肠仪,使用后效果不错。与隔壁左右的邻居聊天时说起此事,有的邻居有便秘的烦恼,就想来她家试用一下。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刘阿姨不好意思拒绝。“一开始没收费,后来因为借用的人多了,有材料成本,大家建议收点费用。”于是,刘阿姨每次收取60元费用。

    2019年7月,李女士到刘阿姨家里使用清肠仪,用后感觉不舒服,在家休息几天后还是疼痛不适,到医院一检查不得了:肠穿孔了!

    李女士认为,肠穿孔都是因为在刘阿姨家使用清肠仪所致,要求刘阿姨赔偿医疗费用和损失。虽然和李女士不是蛮熟,但刘阿姨和家人还是很配合,赔偿了李女士住院治疗费用等12万多元。

    李女士出院后,身体一直没恢复,又提出要刘阿姨索赔17万。这次刘阿姨不愿意了,觉得自己很冤枉,今年1月下旬,她来到汉阳区司法局琴断口司法所,想让司法所帮忙调解。

    一周后,双方当事人来到琴断口司法所。“当时,李女士和家人情绪较为激动,表示手术后身体一直没有恢复,赔偿多少钱都弥补不了,还指出刘阿姨属于非常行医,要求最少再支付17万补偿费。”2月22日,当记者来到琴断口司法所采访时,调解员徐鹏介绍。

    徐鹏说,刘阿姨表示前期已经支付12万医药费,且大部分钱都是借的,现在没有能力赔偿。双方争执不下,为避免矛盾升级,徐鹏劝说李女士:“刘阿姨前期已配合支付各项治疗费,清肠仪也被工商部门没收了,处理问题态度积极,不如各退一步,尽快解决此事安心过年。”

    李女士听到这里也表示理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刘阿姨一次性补偿李女士10万元。至此,持续一年多的争议画上圆满句号。

    “我要是一开始不收这60元,是不是出了这个事就不需要赔偿了呢?”这个事情虽然已经调解成功,但刘阿姨也有疑问,她觉得都是自己不懂法,才导致最后的结果。

    对此,记者采访了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主任余钢,余钢律师说,要看刘阿姨收60元钱是否为了盈利。如果是为了盈利,那么肯定要承担责任。但如果这60元钱只是用于耗材,那么这个案件责任划分还要通过证据来判断。

    【编辑:付豪】

    (作者: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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