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唐宜贵、通讯员黄和平、吴永冲)当阳市公安局成立环境保护警察大队不到一周,迅速侦办了第一起环境污染案件。8月28日,该局发布消息,某企业倾倒80余吨废酸水污染环境的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发现,去年底,位于当阳市辖区的宜昌某企业停产进行设备维修,该企业业务员吴某某、污水处理厂负责人邓某某听从该企业执行总经理李某某安排,伙同个体槽车车主王某某,分四次将该企业污水池内80余吨废酸水偷运并倾倒至当阳市玉泉辖区某处空地,对环境造成污染。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所偷排的废酸水属于危险废物。
为有效遏制环境污染,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确保环境安全,8月23日,当阳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大队正式挂牌成立,依法打击污染、破坏环境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该专业执法机构成立后,迅速开展工作,并取得成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