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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职“老赖”担保拒不认账 被司法拘留时才主动还款

    时间:2018-08-07 18:11:57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晓波通讯员丁乐利张克雷

    本报讯身为汝阳县某局的郭某为他人1万元借款担保,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郭某与借款人成了被执行人,因借款人刘某下落不明,郭某便成了被执行的对象。

    今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多次电话传唤郭某,郭某拒不到庭。7月26日,执行局将郭某拘传到法院,问如何履行还款义务时,郭某仍对执行法官的问话置若罔闻,还强调他不应承担责任,法院应找借款人执行。

    郭某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司法制裁措施。郭某看到处罚决定时半信半疑,当手铐戴上后他才慌了神,立即表示向朋友借钱履行还款义务。一会儿,在法官的见证下,将1万元借款转账给申请人。

    法律义务虽已履行,但对亵渎法律的行为制裁不可避免,郭某当场写了检查,并缴纳1000元罚款,承认并改正了错误,法院决定对其拘留措施不再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该案当天执行完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涉公职人员的执行案多以民间借贷为主,其中多数是通过为他人担保赚取额外利益,或碍于人情为亲朋借贷提供担保。在此提醒公职人员,替人担保要有风险意识,如果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是需要尽还款责任的。对于“公职老赖”,洛阳法院联合多部门联合推动涉公职人员案件执行,同时通过曝光、集中约谈等形式形成舆论压力,对于经敦促、曝光、约谈后仍未履行的,法院根据财产查控情况,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被执行人特别是公职人员,公职不是逃避执行的保护伞,“公职老赖”更不能享受特权。作为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更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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