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河南新闻 > 【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奋力履行职责使命——河南政法系统服务精准脱贫、环境治理、国企改革攻坚战
  • 【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奋力履行职责使命——河南政法系统服务精准脱贫、环境治理、国企改革攻坚战

    时间:2018-01-19 15:53:25  来源:大河网  作者:

    销毁黄标车

    走入企业提供服务

    省委政法委干部到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慰问帮扶

    □河南法制报记者 段君伟 井春冉 郭跃华/文宁晓波/图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政法系统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力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环境治理、国企改革等工作方面,全省政法系统立足实际,采取有力举措,完善服务机制,严防职务犯罪行为,保障政策落实,在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奋力践行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

    1主动融入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谢谢你们,听你这么一说,我对大病救助报销政策心里透亮儿了。下午我就按你说的准备好材料,你再帮我核实一下?”“没问题,这是我的电话,你有什么不清楚的随时联系我。”2017年7月6日,在滑县牛屯镇米庄村,该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国旗正在给一名村民讲解大病救助政策。

    这样的对话并不新鲜。这是全省政法系统主动融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常态化的场景。

    省委政法委明确要求,要依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突出重点,加强对扶贫对象等弱势群众权益的保护,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强化重点监管,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违法犯罪;加强贫困地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切实保护贫困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场全省政法系统立足自身职能、主动加压,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活动在中原大地迅速拉开帷幕。

    根据省直工委部署开展的“省直机关百千万工程助力脱贫计划”工作,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和省司法厅分别采用定点帮扶、选派优秀政法干警到贫困县贫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政法干警与贫困群众“结对子”等措施,全力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为打通扶贫资金运行“最后一公里”,省检察院与省扶贫部门联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厉打击截留、侵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违反扶贫政策、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同时在全省检察机关下发《关于在扶贫领域围绕扶贫资金开展同步预防的通知》,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服务于群众,让扶贫政策落地生根。另外,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执法办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针对扶贫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为脱贫攻坚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2016年5月3日,省司法厅专门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脱贫攻坚推进会议,明确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任务。2016年7月14日,省司法厅又下发文件决定在帮扶村积极实施“一村(社区)一律师”工程,为精准扶贫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省公安厅选派了两个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实际需求与可能,精准识别帮扶对象,统筹“外部输血援助”与“自身造血规划”,加强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协调和支持,以产业扶贫项目为牵引,帮助每个派驻村形成可持续发展思路。同时,实施省公安厅党委联系指导两个第一书记派驻村、机关党支部(总支)结对帮扶贫困户、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家庭学生计划,积极助力脱贫攻坚。

    2主动作为

    铁腕治污呵护碧水蓝天

    “实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已成为政法机关领导同志的共识,措施也更加明确、具体。”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促进损害公共利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对易发环境污染犯罪活动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依法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共享、环保法律咨询、重大案件协商、日常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对影响重大、复杂敏感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省法、检、公、司等政法部门分别出台规定,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推进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联动执法,建立健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在2016年全力推进整治黑加油站(点)、落实“三车”治理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2017年2月份,省公安厅又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持续落实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渣土车交通违法治理,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等攻坚措施,确保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17年6月22日,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制订了《全省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就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公安与环保联合执法,让环保执法更有力度。

    同时,为了服务生态环境整治,全省检察系统以环保领域为切入点,探索开展公益诉讼,2017年省检察院指导洛阳市检察院支持起诉了辉鹏养殖专业合作社严重污染饮用水源地环境案件,这是我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017年11月24日,经省检察院批准,中牟县检察院依法向中牟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人朱某某赔付恢复林地原状费用80.16万元,承担评估费16500元,并按照国家标准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进行管护。这是河南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5年3月,省检察院启动了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要求对重大环境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2016年5月,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对重大环境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加大打击力度。

    目前,除省法院设立环资审判庭外,郑州市中级法院、商丘市中级法院等5个中级法院,中牟县法院等5个基层法院也设立了环资审判庭。

    3主动服务

    为国企改革提供司法帮助

    从年赢利两三千万元,到负债超亿元,成立于2004年的龙新玻璃有限公司经历了从辉煌到衰落的转变。由于不堪重负,该公司最终于2015年向法院申请破产。2015年8月,新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启动破产审理程序,通过梳理债务、盘点资产、评估行业前景等措施摸清企业病灶,对症下药,经管理人建议、债权人会议表决,最终裁定对该企业进行破产重整。

    2016年6月2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决定成立河南省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推进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革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省法院担任其中的“重整重组组”组长单位。2016年以来,我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为危困企业重生或退出市场提供司法保障。截至目前,郑州市中级法院、洛阳市中级法院、安阳市中级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已成立破产审判庭。

    龙新玻璃有限公司涅槃重生只是我省政法系统服务国企改革的一个例子。省委政法委明确要求,要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的作用,建立完善企业法人规范退出市场的良性运行机制;要强化对企业兼并重组案件的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有序进行,要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力度。

    省检察院树立“服务大局首先就是要服务发展,服务发展重点就是要服务企业”的思路,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紧盯国企改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依法查办国企改革中贪污、贿赂、私分国有资产和监管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服务国企改革。同时,省检察院连续两年组织“进千企”活动,在重点企业设立检察联络站,明确首席服务官,同时加大对国企改革中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力度。

    省司法厅则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职能作用,确保律师法律服务贯穿国有企业改革的全过程。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