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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一名女子网上造谣蔬菜和鱼有化学试剂 不作不死

    时间:2017-03-30 23:29:25  来源:  作者:

    原标题:三亚女子网上造谣蔬菜和鱼有化学试剂抓!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抓获一名网上造谣的违法行为人,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确保了社会秩序稳定。

    据悉,今年2月22日,一网民在某论坛发帖称,“三亚的蔬菜和鱼类存在某种化学试剂”,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核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成立调查组,根据网贴内容对市场上的蔬菜和鱼类进行抽样调查,但经过近一个月的大量工作并未发现问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于3月23日将发帖人刘某秋(女,43岁)抓获,后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审查。经讯问,刘某秋如实交代了仅因一次在市场买鱼闻到异味,便在网上发帖造谣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刘某秋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三亚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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