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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旅游质监局发布“五一”小长假旅游出行温馨提示

    时间:2018-04-28 15:11:42  来源:  作者:

    4月27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旅游委获悉,“五一”小长假将至,为保障广大游客快乐出游、舒心度假,三亚市旅游质监局专门向广大游客发布旅游出行温馨提示。

    一、一日游,看双证

    参加“一日游”请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勿选择无经营资质企业参与旅游活动,旅行社必须有双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勿信街边非法旅游小传单,切勿选择医药公司、理疗中心、老年人协会等非旅行社组织安排的旅游。勿参加团费明显过低的旅游团,防止陷入低价团购物陷阱。

    二、选产品,比品质

    旅游是件幸福快乐的事,产品选择要理性。要根据自己的身体、年龄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一分价钱一分质量”,旅游的质量才是出游获得幸福感的保障。遇到心仪的旅游线路不要着急下决定,可就一条线路多咨询几家旅行社,进行服务方面的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三、签合同,保权益

    与旅行社沟通确认线路及团期后,需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了解组团社与地接社信息,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单,明确团费所包含的游览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通过网络平台报名的,要注意签订电子合同,保留网页、邮件等相关凭证。

    四、消费时,须理性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要牢记理性消费,不贪小便宜,不冲动消费。在选择消费场所时,要注意消费商家是否具备营业资质,要选择正规购物店、海鲜排挡等为您服务,切勿轻信有免费车接送的便宜大排挡,谨防欺客宰客、缺斤少两,消费后要向商家索取发票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作为维权依据。旅行社或导游人员未与旅游者协商征得一致同意,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予以拒绝。

    五、旅游时,须文明

    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文明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文明旅游行为公约》,注重文明旅游,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基本行为规范,尊重所在国或地区,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或地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六、纠纷时,勿斗气

    坚持理性诉求,依法合理维权,市民和游客在旅游途中若发生纠纷应当保持冷静,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12301旅游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如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使行程受到影响,游客应积极与组团社沟通,相互理解,切忌采取现场闹事,脱团滞留、拒绝登机等过激行为,此类行为不仅可能使自身损失进一步扩大,更可能会影响其他旅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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