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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岳父借6.2万元买房、装修后离婚 男子与前妻一起成被告

    时间:2018-04-10 16:20:04  来源:  作者:

    婚前婚后,王先生分别向岳父借了数万元买房。在和妻子离婚后,因为这些债务,王先生和前妻一起被前岳父起诉到了法院。

    王先生和前妻吴女士都是琼海人。2007年年初,王先生和吴女士进入谈婚论嫁阶段。就在这个时候,王先生的单位可以购买集资房。20多岁的王先生手头积蓄不够,便向准岳父借了2.2万元。没过多久,王先生和吴女士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王先生又以支付集资房款和装修为由,再次向岳父借款3万元、1万元。都说一家人明算账,王先生借款的时候,向岳父出具了借条。

    结婚七、八年后,因为感情不和,王先生和吴女士闹离婚。经法院判决,集资房予以分割。前岳父的借款,法院则认定婚前所借的2.2万元属于王先生的个人债务,另外的债务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17年,因为债务问题,前岳父吴先生将王先生及自己的女儿一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偿还6.2万元的借款及利息。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偿还的数额等进行了举证及争论。此案经过琼海法院一审、省一中院二审,经法院审理查明,在离婚之前,王先生已经向岳父偿还了后来的3万元借款,并收回了3万元的借条。

    琼海法院一审判决王先生偿还吴先生借款2.7万元,吴女士偿还吴先生5000元。一审判决后,吴先生不服上诉,省一中院经审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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