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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朋友圈可以随便发?这名男子造谣“农民工讨薪”被拘留

    时间:2018-01-12 15:52:08  来源:  作者: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郭某在“朋友圈”内捏造事实,发布图文称“农民工到某单位讨薪”,被不知情网友大量转发、传播,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1月11日,海口警方对在朋友圈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郭某健给予行政拘留五天处罚。

    1月3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公安分局接到辖区内某单位报案,称有不明身份人群举横幅“还我血汗钱”、“拖欠农民工工资”,到该单位办公楼门前聚众闹事,封堵办公楼大门。蹊跷的是,这些人闹事不到五分钟就散去,随后这个场面就被拍图传上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对该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接到报案后,海口警方高度重视,指派辖区美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新埠边防派出所对此案件进行查实。

    经查,当天到该单位闹事的人员并非“农民工”,也不是所谓“讨薪”,而是该单位所在办公楼的物业公司与安装空调的某公司,因双方合同纠纷,某公司聚集人员闹事,并打起横幅,谎称某单位欠农民工工资,实际上,此事与某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也并非所谓“农民工讨薪”。在现场,一名自称某报“记者”,实为某报所谓“信息员”的郭姓男子,拍照闹事场面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并捏造事实,配文字“某单位欠农民工工资十几万……”造谣生事,致使该图文被不明真相的网友迅速大量转发,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事发后,某公司意识到自己聚众闹事、捏造事实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并给某单位造成了恶劣影响,给某单位出具了道歉函,承认与某物业公司的合同纠纷,与某单位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并非“农民工”讨薪。对到该单位办公楼扯横幅闹事的行为表示悔恨和道歉,同时承诺不再发生影响社会和机关单位正常秩序的行为。

    经查,郭某健(男,昌江县人)明知闹事公司与某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也并非所谓“农民工讨薪”,其捏造事实制造谣言,恶意将现场图片和配发文字发到朋友圈中,被不明真相的网友和群众大量转发互相传播,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1月11日,海口警方将郭某健传唤到案,其对自己在微信朋友圈内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郭某健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警方提示: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属违法行为。公民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更不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朋友圈可以随便发?这名男子造谣“农民工讨薪”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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