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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组织“老人团”变相购物 两家旅行社和一名导游受罚

    时间:2018-01-02 20:31:25  来源:  作者:

    两日游团费才收60元

    不在购物店待40分钟就交200块

    因组织“老人团”变相购物,两家旅行社和一名导游受罚

    赴万宁兴隆二日游团费仅需60元,但游客必须在购物店里待满40分钟以上才能离开,否则要再交200元钱。近日,三亚市旅游质监局重拳查处一起低价老人团变相购物的案例,对两家旅行社和一名导游予以重罚,其中海南丝路传奇旅行社有限公司因违法出租出借旅行社资质被罚5万元。

    据了解,2017年12月6日,三亚市旅游质监局收到国家12301旅游服务热线转来的投诉案件,游客韩先生一行2人报名参加万宁兴隆等地游,在旅游行程中被导游带往玉器店购物。在购物店工作人员的诱导下,韩先生花费约3000元购买玉器,返程后了解到购买的玉器并非物有所值,故投诉,要求三亚市旅游质监局帮助其协调退货。

    接到该投诉后,三亚旅游质监局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这是一种不法商家低价组织“老人团”变相购物的新模式,严重影响游客的权益。经调查,2017年11月28日,韩先生一行2人在三亚市金鸡岭路圣煜花园小区内广场报名参加12月4日-12月5日的万宁兴隆二日游,出发地三亚,返回地三亚,团费:60元/人,共计120元,未开具收据及发票,也未签订旅游合同。12月4日早上7:00一辆车牌号为蒙E6662X的旅游大巴接待其前往万宁,12月5日14:00左右导游刘越带领团队前往万宁兴隆“南海珍珠体验馆”购物店购物,并告知其“必须在购物店里待满40分钟以上才能离开,如果擅自离开,需要补交团费200元/人”。在购物店工作人员的诱导下,韩先生花费3000元购买玉器,返程后了解到购买的玉器并非物有所值,故投诉至三亚市旅游质监局,要求三亚市旅游质监局工作人员帮助其协调退货。

    在协调退货的过程中,三亚旅游质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韩先生先生所在旅游团队为无旅行社经营资质的海南昊天旅行社有限公司刘某志私自违规操作的旅游团队,刘某志雇佣无运营资质旅游大巴、聘用龙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刘某并利用海南丝路传奇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电子行程单购买景区门票等方式操作旅游团队进行牟利。

    经查,海南昊天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违规操作旅游团队,三次违法所得共计2000元。龙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刘某带领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海南昊天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旅游团队进行旅游活动,经核算三次违法所得分别为1500元、500元、200元,共计2200元,已构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违法事实。海南丝路传奇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明知海南昊天旅行社有限公司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该社12月4日的团队提供“海南省旅游电子行程表”,已构成出租出借旅行社资质的违法事实。

    为此,三亚旅游质监局对海南丝路传奇旅行社有限公司拟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海南丝路传奇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任人孙某光拟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九千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刘某拟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二千二百元,暂扣导游证一个月,并处罚款八千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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