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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陵水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时间:2017-10-10 16:02:09  来源:  作者:

    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净化了政治生态,为全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A严明党的纪律查处违纪行为不手软

    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今年陵水纪委着力加强对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章、漠视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行为坚决惩处。对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并建议组织部门对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违规发展的3名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有效捍卫了党章的权威和尊严。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陵水纪委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的“七个有之”,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了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郑某忠对党不忠诚、不如实向党组织说明违纪情况、串通他人对抗组织审查等严重违纪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陵水纪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部署,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共通报批评不遵守扶贫工作纪律、敷衍应付工作的干部32人,危房改造项目监督不力和扶贫资金支出缓慢单位4家;对带头违建的光坡镇坡尾村6名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打击违法建筑不力的提蒙乡4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建议组织部门对“双创”工作中有令不行、庸政懒政的英州镇副镇长陈某芳进行了组织处理,形成了有力震慑。

    B用好党的制度成果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陵水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带头到农村夜访夜宿,及时将调研监督中发现的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三会一课”不正常等问题向县委汇报,促成县委制定出台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党支部规范建设工作方案》,为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加强对执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7月,派出6个检查组抽查隆广镇等12个基层党组织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发现问题10个,已督促12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整改,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农村基层探索开展违纪人员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上现身说法,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作用。

    “驻巡结合”强化党内监督。陵水纪委积极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按归口设置原则,共设立5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全方位政治体检。今年第一轮对县住建局等3家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7个,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0条;发现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2件6人。5月10日启动县委第二轮巡察,充分发挥“驻巡结合”优势,由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巡察组组长,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对县扶贫办等15家单位进行扶贫专项巡察,实现了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有机结合、同向发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严把选人用人监督关。陵水纪委前移选任干部监督关卡,协助陵水县委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为全县634名党员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联合组织部门制定印发了《陵水黎族自治县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工作方案》,对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人选实行廉政知识闭卷考试。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今年来共办理回复意见24批次225人,组织部门根据回复情况取消4名干部提名资格,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发生。对92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党纪意识、责任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C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打好纠正“四风”日常监督组合拳。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坚持县纪委、财政、审计、地税、国税、交警等部门联动协查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紧盯元旦、春节、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县二十条实施办法的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312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45件45人,纪律处分41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曝光顶风违纪问题16起26人。

    持之以恒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深化整治“庸懒散奢贪”活动成果,强化对会风会纪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陵水纪委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4批次,通报单位82家110人。对不遵守上下班纪律影响旅游服务形象的县全域旅游服务中心等9家单位10名工作人员和不遵守会场纪律的20家单位27名干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敷衍应付的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英州镇政府等12家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实施了问责;对在低保办理中存在官僚主义的镇村干部进行重点审查,立案审查镇村干部11名,督促相关部门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1202户3375人,坚决纠正错保、漏保和“关系保”、“人情保”;发现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31个,目前已查处15个。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谈心制度,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廉政谈话888人次,其中咬耳扯袖811人次,红脸出汗77人次,四种形态占比91.4%、4.8%、3.6%、0.1%。协助县委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检查,联合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电视台等部门,不打招呼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由县委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置;从9月份开始,要求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营造自觉遵守纪律、抵制不良作风的浓厚氛围,把作风建设抓在前头。

    D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三类”人员,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今年以来,陵水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2件,处置问题线索126件,处置率100%;谈话函询14件;立案82件,同比增长157%;结案80件,结案率80.5%;给予党政纪处分85人,收缴违纪款88.11万元。其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6批次67人次,向社会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严格程序规范执纪审查。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指南,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县纪委书记每周主持召开一次线索分析排查会,听取核实情况汇报,研究新旧线索处置问题。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科级干部及农村党总支书记的重要问题线索,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投入30余万元对县纪委谈话室进行改造升级,拨付116万元给全县11个乡镇纪委用于谈话室建设。目前,10个乡镇纪委谈话室已实现全程录音录像。

    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陵水纪委每半月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信息员会议,通报案件情况,加强涉案信息查询、结果反馈,实现信息“无缝对接”。开展“先法后纪”问题清理工作,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向县纪委移交违法犯罪但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问题线索25条,县纪委监察局立案21件,处理21人。

    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陵水建立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协作机制,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将乡镇纪委人员力量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一名委员组成,负责审查乡镇一般违纪案件。另一部分力量从每个乡镇各选调两名纪委委员纳入办案人才库,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和两名县纪委农村工作室主任统筹调配,协助各乡镇审查疑难案件,破解长期困扰乡镇执纪审查力量分散、本地办案人情干扰等问题,提高办案效率。今年以来,全县11个乡镇纪委已全部突破“零办案”,共立案51件,结案50件。此外,制定出台《陵水黎族自治县民生项目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县乡村三级设置,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组和特派小组两级监督”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驻点领导、驻村第一书记及村纪检员的力量,实现民生监督全覆盖,把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违纪问题30件32人。

    E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牢牢牵住“牛鼻子”。陵水纪委协助陵水县委以“一个意见、两项制度、三张清单”落细落小“两个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签字背书”,增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并把“签字背书”的做法延伸到村级组织,构建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的链条。今年以来,共签订主体责任书73份,监督责任书11份。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和“2+4”(即半年一抽检、一季度一报告)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留痕管理。今年以来共向陵水县委县政府领导发出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单34份,73家单位党组织以清单形式上报第一、二季度履行责任情况。

    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陵水纪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紧紧抓住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少数”,创新开展“一案三书”制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提蒙乡多名违纪村“两委”干部下发《处分决定书》的同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提蒙乡党委下发《问责决定书》和《党风廉政建议书》,责令书面检查并全面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共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76家单位41人进行问责,通报曝光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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