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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拆房再补发“限期改正通知书” 临高惊现先斩后奏式拆违

    时间:2017-04-07 22:56:47  来源:  作者:

    原标题:先拆房子再补发“限期改正通知书” 返乡创业者质疑执法程序有问题

    4月6日,从海口返乡到临高县调楼镇沙潭村租地发展农业生产的钟先生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称,在没打招呼的情况下,临高县调楼镇政府今年3月28日突然派人把他在农业基地上修缮加盖的部分工棚当违建拆了,事后的第二天3月29日再给他补发了一份“限期改正通知书”。钟先生认为这种“先斩后奏”式的执法程序上有问题。

    今年47岁的钟先生是临高县调楼镇沙潭村人,现在海口生活。2016年初,他得知老家——临高县调楼镇沙潭村委会的沙潭村村民小组要就一块面积为400亩的农业生产基地2016年年底就要到期后,再进行公开招租。钟先生当即赶回老家沙潭村,向村民小组表示:自己想返乡投资发展农业生产,带动村民们公共致富,他将参加这块地招标招租。

    钟先生告诉记者,这次招租工作于2016年10月份开始,当时还有一位乡镇干部介绍的四川的一家公司也加入了这次招租事宜当中来。当时沙潭村民小组给出的招租底价为200多元/亩/年,谁出的租金高就把这块地租给谁。其他的公司先后给出了300元/亩/年、350元/亩/年和400元/亩/年。然而钟先生给出的价格为450元/亩/年,加上其他的递增费用,最后平均是达到了500元/亩/年。由于钟先生给出的招租价最高,他最终以500元/亩/年的价格向沙潭村民小组租得了这400亩农业基地。而且全村130多户,有110多户签字同意了。

    4月6日,记者在钟先生出示的一份由沙潭村民小组开出的“租地款结清证明”上看到:钟先生等于今年1月11日与沙潭村民小组签订承包土地合同书,并于3月13日将第一批土地承包款91万多元打给了沙潭村民小组。

    钟先生告诉记者说,然而就在他在这片承包地上发展农业生产、并在基地原来一层的工棚房屋上修缮和加盖部分的时候。3月28日上午11点多钟,在没有事先打招呼的情况下,几十个人开着6辆轿车赶到他的农业生产基地,称他们是调楼镇拆违的执法人员,要对钟先生加盖的建筑进行强拆。更令人不解的是,3月29日,调楼镇的工作人员又向钟先生补发了一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上面写着钟先生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于3月29日在沙潭村从事违章建筑,责令钟先生于3月31日前改正。

    “房子都被你们先拆除了,事后再补发整改通知书,我还整改什么呢?”对此,钟先生提出了强烈的质疑说,首先,他承包农业基地种水果是为了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村民们一起共同致富,承包协议也是经过村民同意的,可能是因为他出价比别人要高,伤害了某些人的利益,所以得罪人了!其次,镇里先拆除房子,后补发整改通知书的行为,明显有问题。

    钟先生详细解释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拆除违建程序有5个步骤,一是调查询问、现场勘验;二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三是行政处罚权力告知;四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才是执行强制拆违。调楼镇把我的农业基地上的加建工棚当违建拆除,事先的4个步骤都没有,没有事先告知,没有责令停止,就直接把我的房子拆了。然而再补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如果说我建违建不合法,那么镇里这种‘先斩后奏’式拆违更不合法。”

    记者今天就此事采访了临高县调楼镇镇委书记王东,王东告诉记者,首先,承包农业基地发展经济镇里是十分欢迎的,钟先生的这个情况他也比较清楚,当时镇里是要求承租过程等要先通过村里公示等方面的程序,但是钟先生却是在头一天说已经公示了,第二天就已经付款了。其次,当时镇里也是接到有人举报,说之前的农业基地还有一些房子和水井等遗留问题没有完全解决,钟先生又在之前的工棚上修缮。后来镇里的工作人员在巡查中也发现了这一问题,而在巡查中采取措施拆除该违建是可以的,也可以事后再补发整改通知书,因为这是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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