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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毒品案件审判进校园 以案释法零距离

    时间:2021-05-02 22:05:04  来源:  作者:

    将“法庭”搬进校园。4月28日上午,一宗毒品犯罪案件在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开庭审理。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禁毒宣教系列活动,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教育课。

    10时,被告人刘某洪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正式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2015年10月份,被告人刘某洪租住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后路嘉茂大厦佳佳宾馆B612房,并不定期地容留他人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吸食毒品。2015年10月13日7时许,海口市公安局民警在佳佳宾馆B612房抓获在房间内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被告人刘某洪、同案人刘某静(已作不起诉处理)、卢某星、韦某洪、刘某宝、刘某定、刘某胜、刘某和刘某超共9人,并查获吸毒用的冰壶、吸管等吸毒工具。经毒品尿检9人近期内均吸食过吗啡和冰毒类毒品。2015年10月13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对此案进行行政立案,后决定对被告人刘某洪、同案人刘某静及其他7名吸毒人员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两年。2020年10月10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以刘某洪和刘某静涉嫌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进行刑事立案。2020年10月20日民警将刘某洪和刘某静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作出了判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洪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刘某洪认罪认罚,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活动结束后,美兰法院结合本案案情对在场学生进行了释法析理,并结合本案特点告诫同学们要洁身自好、谨慎交友,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自觉抵御毒品诱惑。随后,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禁毒宣教课,从如何识别毒品、如何抵御诱惑、如何保护自己等方面提升同学们识毒拒毒能力,并希望同学们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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