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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一小区业主擅自建围墙圈地2000多平方米 被责令限期拆除

    时间:2019-07-27 22:20:48  来源:  作者:
    一业主买楼后对小区公共绿地动手脚

    没报批就建围墙 圈地2000多平米

    涉事业主代表:为防行人车辆掉入挡水沟建墙 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限期拆除

    小区6号楼周围违建围墙南国都市报记者石祖波摄

    海口滨江花城小区有业主向南国都市报966123热线反映,该小区6号商业楼业主未向政府部门申请报批和报建,随意变更小区规划,私自在6号楼周边建起围墙、拆毁公共绿化用地,圈占用地。

    南国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接到市民投诉后,海口市规划委员会琼山规划局发函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现场围墙没有规划报建记录,属于违建。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业主限期拆除。

    小区业主:围墙圈占空地2800平米

    “公共绿地为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不应被个别业主违法圈占。”海口滨江花城小区业主宋先生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按照规划,小区6号楼周边空地均为小区公共绿化地。然而,今年上半年,一业主购买该6号楼后,委托施工方在该楼四周建围墙,圈占周边大片公共用地。

    走访中,小区其他楼栋的业主告诉记者,经业主们自发测算,围墙占用公共绿地面积2800平方米。

    7月24日上午,南国都市报记者到滨江花城小区走访,看到6号楼是一栋地下1层、地上3层的楼房,周围被围墙围住,围墙由2米多高的混凝土柱和约半米高的围挡相连组成,未完全封闭。

    涉事业主代表:不清楚报批程序没报建

    “这里原计划准备建围墙,但其他业主反对,部门通知整改后,我们已经停工了。”施工方负责人陈先生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6号楼业主刘女士是他的表妹,目前在国外,由他代表业主刘女士负责装修和绿化等施工。

    “建围墙主要出于安全考虑。”陈先生称,小区地势较低,大雨天易积水,6号楼在设计之初考虑地下室排水需要,在一楼地下预留了一条1.5米深的露天挡水沟,为避免行人及车辆坠沟,才打算建围墙。

    陈先生表示,因不清楚报批程序,此前未向住建、规划等部门报建,收到执法部门责令整改通知后,他已做了3次整改,为防止行人掉沟里,保留了部分挡土墙。

    相关部门:已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18日,根据海口市规划委员会琼山规划局发给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函,明确“6号楼业主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728.08㎡,土地按份共有,不是分割土地。该项目没有规划报建记录,该业主存在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

    海口市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雄伟称,该局已向涉事业主代表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目前正在做当事业主的思想工作,建议其自行拆除。

    对此,陈先生表示愿意配合部门执法,将取消原施工计划,尽快向辖区住建规划部门申请和报建,完善施工方案和报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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