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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物价部门解读停车收费"前15分钟免费"政策

    时间:2017-09-18 16:29:59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今年3月15日起,南宁市调整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其中明确规定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前15分钟免费停放。新政执行已有半年,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部分收费员和市民对这一政策理解不一。如何理解“前15分钟免费”政策?还有哪些停车免费政策?市民如果遇到乱收费该怎么办?市物价局对此进行了解读。

    “前15分钟免费”计费应扣除15分钟

    不久前,市民林女士在新竹路的路内停车泊位停车将近38分钟,当取车离开时,收费员前来收取停车费4.5元,“机动车停放不是享受前15分钟免费的吗?为什么是4.5元呢?”林女士对收取的费用表示不满。她认为,应扣除之前的免费时间,只收取后面23分钟的停车费,即按照前2小时每辆车每15分钟收取1.5元计算,为3元。收费员则认为,只有停车不超过15分钟才能享受免费。最终,林女士付款4.5元作罢。

    “前15分钟免费”该如何理解?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规定: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前15分钟免费停放;对超出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的,按扣除15分钟免费时间后的停放时间计费。

    从现行的收费标准来看,一类区一级道路收费标准为:前15分钟免费停放;停放15分钟之后,前2小时每辆车每15分钟收取1.5元,2小时后每辆车每15分钟收取2元。以15分钟为一计费时段的,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

    他举例说,某人在一类区一级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时间为38分钟,需扣除前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后,该车辆停放时间按23分钟计费,按1.5元/辆・15分钟为计费单位,23分钟为2个计费时段,应交车辆停放服务费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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