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宾阳讯近日,《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该县以优惠政策重点引进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等方面的人才。
该县对引进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合同服务年限在5年及5年以上,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安家费补贴15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安家费补贴10万元;引进县支柱产业、重点工程、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合同服务年限在3年及3年以上,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人才安家费补贴3万元;引进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高技能人才,合同服务年限在5年及5年以上,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安家费补贴15万元,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安家费补贴5万元;对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合同服务年限在5年及5年以上,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人才安家费补贴8万元,硕士研究生人才安家费补贴3万元。同时,对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住房补贴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蒙鸿翔)